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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5-05-12 00:00  

郑统办〔2015〕35

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2 

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网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普法效果,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努力开创我市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观念,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二)广泛深入宣传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夯实《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对五年来各项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收官工作。

(四)加大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统计人员遵守统计法、抵制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年定报会议、大型普查、联网直报等为载体,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

二、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建设

(一)制定与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配套的相关统计工作制度。保证《条例》顺利实施。

(二)继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办案数量质量并重,杜绝统计执法中有案不查的消极现象。重点查处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结果在数据评估、考核评价、评比表彰等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增强统计执法的效果

(三)组织开展统计巡查。依据《郑州市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结合重点统计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统计巡查。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立案查处、案件转办等方式,认真处理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巡查效果。

(四)推进服务型执法体制建设。完善执法形式,倡导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行整改回访、检查督导等形式,不断巩固统计执法成果。

(五)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加大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三、巩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

(一)加强统计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干部素质。

(二)加大投入,为促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大投入,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三)建立统计执法人才信息库。结合工作业绩选拔擅长统计执法业务的人员,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提升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郑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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