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统办〔2016〕5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近日河南省统计局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郑州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郑州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各县(市)区统计局根据当地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上报发布统计法治专题信息不少于1条。市局将从2016年1月开始,对此项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定期公布,并纳入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内容。
二、信息上传地址。各地将统计法治专题信息及时发到郑州市统计局法规处外网邮箱(zzstjjfgc@163.com)。
三、其它。发布统计法治政务信息是统计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具体落实。
郑州市统计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