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统计局全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38起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4-09-20 00:00  

第四期

2003年,郑州市统计局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为目的,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统计执法检查监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使统计执法工作能落到实处,我局把统计执法工作纳入每年度目标管理,并且于年初对目标任务进行了重新修订,特别是2003年对县市区的法制工作也实行了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具体工作中,改变以往依靠每年一次执法大检查、案件处理集中在年底的作法,使执法工作按程序规定完成。根据省局有关文件和市局工作要求,2003年我们以经常性执法为基础,先后开展了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达标和数据质量监审活动。在形式上采取“走下去”和“调上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单位,专门抽调人员对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监审;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提高了统计数字质量。

2003年全市共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等各种统计违法行为138起,立案50多起。其中: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29起,占全市案件总数的58%。

在全市查处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虚报、瞒报、拒报和屡次迟报等统计数据现象。其中不领取统计任务等的拒报现象占较大比例达到50%。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案件占20%;对于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我们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其中的40多个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个别单位给予了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市统计局还挑选部分典型案例在网上进行公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