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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今年首例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完结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7-12 00:00  

近日,郑州市统计局对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拒不履行罚款义务一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该案于近日执行完结。

一、违法事实

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分别于2004年8月31日、2005年2月28日、2005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房地产开发投资月进度报表》(zh203表),但该单位却分别于2004年9月2日、2005年3月2日、2005年4月1日才报送,已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

二、执法过程

我局于2005年5月12日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单位到我局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我局在统计违法事实存在的基础上,又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8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罚款处罚义务,我局依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已于近日执行完结,对该单位强制执行罚款本金18000元、加处罚款51300元,以及强制执行费用,共对其强制执行7万余元。

在执法过程中,该单位拒不配合我局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时,该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到我局送达的文书后,拒不签收,并将该文书扔至门外;我局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向他们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配合邮政人员的工作,拒绝在特快专递回执上签收,邮政人员只好将该文书又退回至郑州市统计局。为了严肃统计行政执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以法规处为主、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执法队伍,决定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专项送达。在送达过程中,我局特别邀请郑州电视台跟踪监督我们的执法送达过程,并邀请了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于2005年7月19日前往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送达《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该单位,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公司工作人员宣读了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签收,该单位工作人员拒不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我们作留置送达。在我们离开时,该单位工作人员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跑到车旁,将该文书扔至汽车窗内,执法人员手拿着该文书下车将该文书送至办公室,但该单位工作人员将门紧锁,不让我们进内屋,执法人员只好将该文书放至该单位的外屋展柜上,我们正在准备离开的时候,该单位工作人员又拿着该文书追至汽车旁,又一次将该文书扔至汽车窗内,执法人员又下车将该文书送进屋内,我们在离开后,看到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又将该文扔至门外地上。在整个送达过程中,郑州电视台的两位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全程录像、采访。并于当晚的《郑州时讯》节目中予以全面、真实报导。

    三、执法效果

郑州市统计局执法人员通过对该单位的处罚,进一步维护了统计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在加强统计队伍自身业务素质建设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有力地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达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为优化全市的统计工作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00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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