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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局认真部署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4-23 00:00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新郑市统计局安排部署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新发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安排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制订工作方案。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的通知》(郑统【2008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新郑实际,制订了《新郑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

二、科学分工、责任到专业。由各专业科室组织本科室各专业统计调查对象的自查工作,将自查情况按照规定时间汇总报送法规科;法规科根据各专业自查情况,组织安排抽查工作。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仅通过电视台滚动播出广告广泛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各专业人员还在工作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地进行宣传、解释,有效地解除了社会上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的一些错误理解,使社会相关方面充分认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各专业要认真回顾《办法》实施以来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情况,要组织各有关统计调查对象,对照《办法》检查本单位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是否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五、组织好抽查。在认真组织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组成检查组,按照方案规定的检查对象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调查对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办法》第二条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行为,应予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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