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作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07〕18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7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要求,决定5月中旬—6月上旬组织开展部门统计业务工作督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郑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组成单位中的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3、贯彻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情况。
三、督查方法
督查采取听、看、查的方法进行:
1、听取被督查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的情况介绍。
2、查阅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及相关统计报表资料。 3、每个部门、单位抽查1—2家基层单位。
五、督查组人员组成
督查组由郑州市统计局班子成员任组长,设管、核算、三产、社会科技、劳动工资、工业、法规等统计专业人员组成。
六、有关要求
按照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要求,郑州市统计局在完成督查任务后将形成督查报告向市政府汇报。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业务督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前期自查及总结材料、统计基础资料提供等准备工作。届时,按照郑州市统计局抽中的基层单位,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
具体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