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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4-14 15:20  

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统计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处、室和郑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郑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郑州市统计局数管中心、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等4个局管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及时; 贯彻执行国家、 省统计政策、 规划、 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 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 省统计法律、 法规及规章, 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 规章草案,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监督管理各县 (市、 区)、 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 按照国家、 省统一部署和市委、 市政府的要求,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 经济普查、 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 汇总、 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能源、 投资、 科技、 人口、 劳动力、 环境基本状况、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仓储业、 计算机服务业、 软件业、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 收集、 汇总、 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 旅游、 交通运输、 资源、 房屋、 对外贸易、 对外经济、 邮政、 教育、 卫生、 社会保障、 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 (市、 区)、 各部门进行经济、 社会、 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 统一核定、 管理、 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6.对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 向市委、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 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工作、 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 监控和评估制度, 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 监控和评估; 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 职务评聘。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拟定各县 (市、 区)、 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指导各县 (市、 区) 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 协助管理各县 (市、 区) 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农业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处、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分别是郑州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郑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郑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统计局机关及4个局管事业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职工133人,离退休人员3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41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7.46万元(财政拨款2417.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41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4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1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9.5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9.67万元;项目支出300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市统计局运行经费安排739.59万元,其中:办公费337.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交通费91.4万元,维修维护费35.1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购置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2.84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417.46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6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3万元。比去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印刷出版69万元,车辆维护8万元,会议20万。具体政府采购明细如下。

1.复印机,单价0.2万元,数量5个,共计1万元;

2.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11个,共计5.5万元;

3.空调,单价0.36万元,数量10个,共计3.6万元;

4.台、桌类,单价1万元,数量4批,共计4万元;

5.打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3台,共计0.9万元

6.印刷统计年鉴、月提要、各专项统计调查方案、普查质量抽查表 、普查表交接单、专项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汇编、 专项统计调查分析资料汇编、专项统计调查培训各类教材、报表等69万元。

7、公务用车定点维修8万元。

8、每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半年、全年全市统计工作总结大会,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协调会、专题工作会、调查阶段工作总结会等2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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