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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牟县基本单位情况分析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1-11-11 00:00  
数量稳步增长 结构日趋优化
——2010年中牟县基本单位情况分析
 
基本单位是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源头和载体。分析研究基本单位的发展状况,有助于全面掌握中牟县各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本文通过对2010年基本单位清查和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比较分析,从中寻找中牟县基本单位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发现存在的不足与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提出粗浅的意见和建议,仅供决策参考。
  一、2010年中牟县基本单位情况
经过近几年来的发展,中牟县各类基本单位总量稳步增长,单位结构日趋优化,呈现出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单位储备充足、项目推进有力的良好态势,发展后劲强劲,发展前景无量。
  (一)基本单位数量保持较快增长。
  2010年,中牟县基本单位数量比2008年有较大的增长,其中:法人单位数达到3163个,比2008年增加276个,增长9.56%;产业活动单位达到4360个, 比2008年增加279个,增长6.83%(见表1)。
表1:
中牟县2008年、2010年基本单位变化情况
                                       单位:个

 

  
10
08
10年比08年增长(%)
法人单位
3162
2887
9.53
产业活动单位
4360
4081
6.84

 

(二)生产经营性的法人单位占主体地位。
  从机构类型看,2010年全县企业法人1541个,事业法人321个,机关法人69个,社团法人487个,民办非企业法人683个,其他组织机构法人61个,所占比重分别为48.73%、10.15%、2.18%、15.40 %、21.60 %、1.93 %(见表2),生产经营性的企事业法人主体地位明显。
表2:
  2010年中牟县法人单位构成

 

        
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3162
100.00
企业
1541
48.73
事业单位
321
10.15
机关
69
2.18
社会团体
487
15.40
民办非企业
683
21.60
其他组织机构
61
1.93

 

(三)产业分布进一步优化。
  从法人单位的行业分布看(见表3),2010年中牟县法人单位三次产业构成的比为3.29:27.01:69.7,单位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其中,制造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基本单位分别达到735个、609个、623个,分别占总量的23.24%、21.82%、19.70%。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分别占3.35%、3.35%、8.7%、2.59%、1.74%、7.97%。
  中牟县法人单位增长速度较快的行业有: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其中:单位增长量前五位的行业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加67个、47个、33个、19个、17个;增长速度前五位的是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分别增长250%、67.35%、44.74%、31.58%、31.25%。总体看中牟县基本单位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表3:
2010年各行业基本单位情况

 

 
项 目
2010年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2008年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2010年比2008年增长(±%)
    
3162
100
2887
100
9.53
第一产业
104
3.29
 
 
 
第二产业
854
27.0
767
26.6
11.34
采矿业
3
0.09
3
0.10
 
制造业
735
23.2
668
23.1
10.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
0.32
9
0.31
11.1
建筑业
106
3.35
87
3.01
21.9
第三产业
2204
69.7
2120
73.4
4.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6
3.35
108
3.74
-1.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9
0.28
9
0.31
0.00
批发和零售业
275
8.70
228
7.90
20.61
住宿和餐饮业
34
1.08
29
1.00
17.24
金融业
7
0.22
2
0.07
250.0
房地产业
82
2.59
49
1.70
67.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
1.74
38
1.32
44.7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5
0.79
19
0.66
31.5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
0.35
11
0.38
0.0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1
0.66
16
0.55
31.25
教育
252
7.97
255
8.83
-1.1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90
21.8
705
24.4
-2.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
0.44
13
0.45
7.6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23
19.7
638
22.1
-2.35

 

(四)民营企业发展迅猛。
  中牟县民营企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特别是私营企业一枝独秀。2010年末私营企业法人单位达到1013个,占全部企业的比重高达32.04%,比2008年增长21.1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继续保持蓬勃发展的势头,分别增长了28.03%、25.81%和3.94%。这表明随着中牟县民营经济的比重和规模的增大,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见表4)
表4 
 2010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基本单位情况

 

 
项 目
2010年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2008年法人单位数(个)
所占比重(%)
2010年比2008年增长(±%)
  
3162
100
2887
100
9.53
内资企业
3151
99.7
2878
99.7
9.49
国有企业
412
13.0
420
14.6
-1.90
集体企业
545
17.3
553
19.2
-1.45
股份合作企业
6
0.19
6
0.21
0.00
联营企业
6
0.19
6
0.21
0.00
有限责任公司
338
10.7
264
9.14
28.03
股份有限公司
39
1.23
31
1.07
25.81
私营企业
1013
32.0
836
29.0
21.17
其他企业
792
25.1
762
26.4
3.9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0.06
1
0.03
100.00
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1
0.03
 
 
 
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1
0.03
1
0.03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9
0.28
8
0.28
1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5
0.16
4
0.14
25.0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3
0.09
3
0.10
0.0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0.03
1
0.03
0.00

 

(五)第二产业发展迅速。
2010年中牟县第二产业法人达到854个,比2008年增加了87个,增长11.34%。在第二产业4个行业门类中,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3个行业具有比较优势,分别增长了10.03%、11.11%和21.84%。整个第二产业发展相对较快,势头强劲。
  (六)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行业内部发展很不均衡。
    2010年中牟县第三产业法人达到2204个,比2008年增加了84个,增长3.96%。在第三产法人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7个行业增长最为明显,分别增长20.61%、17.24%、250%、67.35%、44.74%、31.58%、31.25%。但行业间发展很不均衡,呈现传统大行业增长缓慢或下降,新兴行业或小行业快速增长的态势,象交通、教育、卫生和公共管理等大行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而金融、房地产等小行业则高速增长,行业间发展很不均衡。
二、当前基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业发展不平衡是当前基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以上对比数据分布来看,第二产业行业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而第三产业发展协调性较差,发展缓慢,总量偏小,行业发展不平衡。全县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个行业。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单位相对较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呈现了负增长趋势,分别下降了1.18%、2.13%和2.35%。
三、对策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中牟经济要顺应中原经济区和大郑州新区建设的潮流,着眼于经济全球化、网络化和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需要,在产业升级上下功夫。扶优促强,引导企业加快以特色优势产品为龙头,以主导产业为纽带的企业结构调整,走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的集约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以体制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积极改造传统产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加快传统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兼并、联合、重组,推进传统产业加快优化升级。抓住加快推进郑州国际物流园区和郑州绿博新城建设的大好机遇,强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信息、金融、会计、咨询、法律服务和现代物流、旅游、社区服务等社会中介服务业,做大做强中牟服务业。
2.坚持政府主导,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体系。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必须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形成以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要尽快培育建设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的服务职能,凡是应该企业办的事,政府决不干预,企业办不了的事,政府要主动提供服务。各级政府应着力培育建设包括产权交易、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共享、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企业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大中企业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外部技术资源和力量,帮助企业建设各种技术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中心。要特别重视各级私营企业协会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指导服务作用,扶持设立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开展企业管理和咨询、法律顾问,人才培训、信息采集与交流、技术开发与服务,资金融通、市场开拓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引导企业向更高层次、更具规模及向集团化发展,尽快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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