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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郑州市与中部六省会城市对比分析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8-04 00:00  

2006年郑州市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以来,上下各级齐心,左右各部门协力,上半年郑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中部六省会城市对比中,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宏观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一、总量仍位居第二,增长速度位居第三。2006年上半年郑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0.8亿元,同比增长15.9%。总量仅次于武汉1217.7亿元。增速位于南昌(16.0%)、合肥(16.0%)之后。

二、产业结构有新的变化,第二产业比重比去年同期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今年上半年第二产业比重50.7%,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排在第二位,比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45.8%,比去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保险业增加值总量48.7亿元,位居六城市之首。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总量86.2亿元,仅次于武汉(88.87亿元)。房地产业35.1亿元,略低于武汉(43.6亿元)。

三、宏观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从一般预算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来看,郑州市(9.4%)排在第一位,去年同期排在第四位,其次是合肥(9.2%)、长沙(8.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去年增长22.4%,增速位居第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329元位居第二,仅次于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87元,位居第三位,在长沙、武汉之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位于合理区间,上半年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增幅1.5%,与武汉并列第二,低于太原2.2%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我们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一是第三产业比重相对偏低,个别行业差距明显。郑州市上半年第三产业比重虽比去年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太原(53.0%)、长沙(51.4%)武汉(49.9%)、合肥(46.4%)。仅高于南昌0.8个百分点,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排在第五位。其中增加值总量差别大的行业分别是批发零售业、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郑州市批发零售业总量位居第三,但与第一位的武汉市差66亿元,与第二位的长沙市差27亿元。郑州市其它服务业总量位居第三,但与第一位的武汉市差93亿元,与第二位的长沙市差60亿元。住宿餐饮业总量位居六城市第二位,与处于第一的武汉差28亿元。

二是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趋缓、位次下滑。去年上半年郑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六省会城市中,低于长沙市,位居第二,今年上半年位居第三。增长速度由去年上半年的16.8%,降至今年上半年的11.5%

   三是即期消费不足。尽管郑州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处于上游水平,仅略低于武汉,但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却处于下游水平。上半年郑州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46元,同比增长5.2%,总量和增速均位居第五位,略高于南昌市。

   四是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力度不够。上半年郑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523亿元,贷款余额2823亿元,贷款相当于存款的80%;而长沙、太原这一比例达到90%,大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为了加快郑州市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赶超先进,不当后进。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继续做大做强有优势的行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房地产业,使郑州市辐射力增强。对于差距大的行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服务行业,我们应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批零、住宿餐饮、其他服务业快速发展,逐步缩小与先进城市的差距。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建设力度。郑州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存款余额等都处于上游水平,但老百姓即期消费还显不足,教育、医疗、就业等等后顾之忧太多。只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老百姓衣食无忧,老有所养,才有可能轻轻松去消费。

三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居民收入的有效增长是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重要体现,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上半年郑州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长沙低1040元,比武汉低80元,而长沙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郑州还低。其他服务业中劳动报酬是增加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占56%,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劳动报酬占其他服务业增加值的47%。武汉、长沙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高于郑州,也是其他服务业总量高于郑州的原因之一。所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是提高其他服务业总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四是倡导消费新理念。近几年政府消费明显增长,但居民消费仍显不足。应倡导根据个人能力,积极消费,享受人生。不要辛苦一辈子,却不懂得享受或者来不及享受。

五是主动与地方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好的政策与更多的资金,促进郑州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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