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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12-08 00:00  

                              郑统办[2005]32 

 

各处(室)、中心、队:

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省统计局为提高统计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统计工作各环节各流程,使整体统计工作水平能够适应新的社会环境的要求提出的。按照省局专业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和《郑州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统一部署,通过实现工作制度化管理、业务流程化运行、台帐电子化处理、资料档案化保存,来逐步提高控制和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的能力。今年9月底省统计局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方案修订工作已经结束,并下发至各专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当前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局下一阶段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紧修订完善各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1、各部门按照省局各专业修订后的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务必于1210日前完成本专业规范化方案的增加和修订,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并报局政策法规处。

2、省局没有制订规范化建设方案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务必于1230日前自行制定方案、制度、标准,规范本部门的工作,对市辖县(市)、区有管理考核要求的,必须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并报局政策法规处。

3、统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按办公室制定的郑州市统计局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执行。

二、年报期间要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工作。

1、各部门在年报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将规范化建设的意义、目的和具体要求贯彻到各县(市)、区。

2、各部门在年报期间,要严格按照省、市规范化方案的要求执行,并将“工作制度化管理、业务流程化运行、台帐电子化处理、资料档案化保存”的规范化工作要求落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组织检查,加强考核

1、今年3月份要求统一使用的《郑州市统计局统计调查表报送签收记录》、郑州市统计局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郑州市统计局报表审核查询记录表》、《郑州市报表报送质量考核表》继续使用。上述四表的使用情况,从今年年报开始,以后每半年检查一次。

220062月份将对各部门前一阶段规范化方案的增加、修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按照局办公会的要求,能接受省局验收并达到示范部门的专业,要积极争取今年12月底前接受省局的规范化验收。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达到要求。2006630日前所有专业必须接受省局的验收并达到示范部门标准。申请省局验收的专业请直接向省局有关专业提出申请,同时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局规范化领导小组将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

 

                                                                    郑州市规范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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