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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4-17 00:00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局机关各单位、各调查队:

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进程,是适应GDDS和国际化、现代化运行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统计工作会议和郑州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统计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2006年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切实将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精神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学习省、市两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我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开展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上台阶,保证出成果,见实效。同时,要树典型,带发展,继续完善和推进全市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评审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宗旨就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和把握能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重点是业务工作流程及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程序化操作,电子化处理,档案化保存。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均应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务求抓出实效。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重视是此次活动成功的关键,省局和市局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起,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四、活动的具体内容

(一)2006年4月----5月开展推荐评选2006—2007年度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活动。

(二)市局各专业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郑统办(2005)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向省局提出申请并接受省局的规范化建设验收。

(三)今年6月底前召开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的授牌表彰大会,并请省统计局法规处的负责同志就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做专题报告,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使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四)9月底前到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促使县市区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五)抓重点树典型,适时在县(市)区召开一次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通过交流、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促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县(市)区及乡镇办整体推进。

(六)省局设有统一要求处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七)年底前对市本级各专业的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评比表彰。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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