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和评选推荐优秀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和评选推荐优秀论文的通知》(豫统办文[2007]1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局要求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郑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一、2007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
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三、符合《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要求报送的案件资料。
四、统计法制工作研究优秀论文推荐表。
联 系 人:宋珊 闫胜民
联系电话:67177685
附件:河南省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和评选推荐优秀论文的通知》(豫统办文[2007]153号)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和评选推荐优秀论文的通知
(豫统办文【153】)
各省辖市统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和优秀论文的通知》(国统办字〔2007〕94号)文精神,做好明年我省的统计法制工作。现请各地于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河南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一、2007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包括统计普法、执法、一法一条例修改建议等情况),字数在3000字以内。
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三、符合《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要求报送的案件资料。
四、统计法制工作研究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
2007年10月9日
附件1: 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 2007年 | 表 号:Ⅷ501表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05]163号 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单 位:个 |
指 标 名 称 | 本年 | 上年 |
一、检查单位数 | | |
其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数 | | |
二、立案案件数 | | |
三、结案案件数 | | |
按违法性质分: | — | — |
1.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 | |
2.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 | |
3.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 | |
4.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 | |
5.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 | | |
6.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 | |
7.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 | | |
8.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 | | |
9.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 者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 | | |
10.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 | |
11.非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 | | |
12.其他 | | |
按处理情况分: | — | — |
1.警告 | | |
2.罚款 | | |
罚款金额(万元) | | |
3.通报批评 | | |
4.行政处分(人) | | |
5.其他 | | |
四、统计行政复议案件数 | | |
1.维持 | | |
2.变更 | | |
3.撤销 | | |
五、统计行政诉讼案件数 | | |
1.维持 | | |
2.变更 | | |
3.撤销 | | |
六、强制执行案件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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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统计年度:上年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今年填报2006年度和2007年度。
2、“检查单位数”:含检查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
3、按违法性质分,“结案案件数”=1+2+3+4+5+6+7+8+9+10+11+12。同一案件存在多种违法行为时,只按其中性质较重的那种违法行为统计为一个案件;违法行为不易划分轻重的,按本表中排在前面的那种违法行为统计为一个案件。
4、按处理情况分,“结案案件数”≤(1+2+3+4+5)。同一案件给予多种处理时分别统计案件数。
5、诉讼案件以二审判决后或一审判决后已过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为结案。
附件2
统计法制工作研究优秀论文推荐表
论文题目 | |
作者姓名 | 作者职务(职称) | 作者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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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名称 | |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2007 年 月 日 |
评选单位名称 | |
评选意见: 评选单位负责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评选范围:
近年来各级统计局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撰写或发表的统计法制研究论文。
2.评选要求:
(1)内容要求:统计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统计法制工作长远与近期发展的建议;依法行政与依法统计的思考和探索;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统计立法、执法、普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等。
(2)撰写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意义,有利于促进统计法制工作。
3.评选办法:
(1)河南省统计局根据论文评选要求对所有应征文章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5篇;并颁发获奖证书,陆续在河南省统计局网站中发布。被评出的一、二等奖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论文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课题组或单位等。
(2)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对省统计局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编辑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