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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4-22 00:00  

各处(室)、中心:

经过全局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省统计局考核验收,7个部门的12个专业达到了全省规范化示范单位标准,被省基层基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同时,也还有6个部门7个专业没有申请省统计局的验收。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尽快适应省统计局修订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尽快联通乡级的网上数据处理平台。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测评标准》,逐步推行专业乡级联网直报,推进乡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统计信息采集流程,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方案。按照《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局规范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出《郑州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各有关专业要加强对县(市)、区以及乡(镇)、办对口专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

三、继续巩固规范化建设工作。尚未申请省局考核验收和已经验收过的各部门均要认真学习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按照《办法》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自评和日常记录的整理完善。没有制定规范化实施方案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普查两专业要尽快制定规范化方案、记分办法和考核验收标准。同时,各部门要将规范化实施方案、记分办法和对县(市)、区规范化建设的考核验收标准于5月5日前通过邮件发到规范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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