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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独立)
来源:普查中心  时间:2015-11-05 00:00  

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郑经普〔2015〕1号

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振奋精神,充分调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真正发挥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章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市及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新闻单位。已被评选为省、市级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2.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参加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处理、宣传及后勤服务等普查工作人员)。已被评选为省、市级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90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市政府经济普查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领导和组织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主要领导了解和熟悉普查工作,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四落实”工作扎实有效。普查经费、办公条件、办公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普查机构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并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推动作用; 

3.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作用和意义。设置普查网站,制作网页,及时更新内容,定期编写普查简报,加载普查工作动态;与宣传部门和媒体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宣传效果明显有效;普查对象了解、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4.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充分。普查业务培训效果好;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度,每个工作环节都有工作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工作记录,确保普查质量;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数据处理环境符合要求;

5.精心组织普查登记工作。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等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单位不重不漏,成绩突出;在国家和省普查办事后质量抽查中差错率低;在登记过程中未出现统计违法行为;

6.对经济普查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措施得力,成效突出;

7.近3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领会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积极参与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2.刻苦钻研并熟练掌握普查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业务素质高,出色完成承担的普查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敢于同违反《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作斗争;

4.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县(市、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拟推荐的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对象,在市经济普查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

推荐评选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同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重点是基层一线单位和人员。科级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乡及以下单位和个人比例分别不低于30%。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作为奖励对象。

(四)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

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及有关单位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审批表》、《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审批表》、《先进集体汇总表》、《先进个人汇总表》(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郑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曲  典  联系电话:6713804 

邮  箱:qudian36@163.com

 

附件: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郑州市先进集体审批表

 

                                            2015年10月12日

附 件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郑州市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被推荐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先进事迹要点 

 

  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推荐意见

 

 

(盖章)

2015 年   月   日

  郑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2015 年   月   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郑州市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现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先进事迹要点

 

  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推荐意见

 

 (盖章)

2015 年    月    日

郑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2015 年    月    日

        注: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填写编制所在单位或长期工作单位。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郑州市先进集体一览表

 

         呈报单位(盖章):                         

先进集体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15 年  月  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郑州市先进个人一览表

 

        呈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现工作单位

 

 

 

 

 

 

 

 

 

 

 

 

 

 

 

 

 

 

 

 

 

 

 

 

 

 

 

 

 

 

 

 

 

 

 

 

 

 

 

 

 

 

 

 

 

 

 

 

 

 

 

 

 

 

 

 

 

        呈报单位负责人: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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