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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15-03-24 00:00  

各处(室)、队、中心、学会: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烈、先贤、先人的传统节日。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文明。根据《关于印发市直机关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郑直文20151号)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爱本职的情感。大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推动统计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内容

一是参观革命遗址。拟定于327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荥阳庙子乡参观八路军后方医院旧址,深切缅怀革命先烈,铭记英雄先烈的事迹,继承先烈的遗志,牢记先烈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工作,为促进统计工作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是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进行网上祭奠活动,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组织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网上敬一个礼、献一束花、留一句言、寄一份思,表达对逝者的感恩与缅怀。

三是开展文明祭祀活动。鲜花祭奠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弘扬传统文化,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在追思缅怀中完成心灵的洗涤与净化,反思生命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节日,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局里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摄影爱好者们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各部门参加活动情况,及时报道干部职工的过节心得,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之风节日活动氛围。

三要遵守好制度。参加人员要遵守好来回的乘车制度,参观时严格遵守革命遗址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乘车、文明参观。

四要落实人员。各部门请于325日下午5点前,将本部门自愿参加的人员名单报局文明办(联系电话:67180486,内线: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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