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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农普办对强化依法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荥阳市统计局  时间:2007-03-21 00:00  

荥阳市农普办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农普办《关于严肃普查纪律确保普查质量的紧急通知》精神,就加强全市依法普查、规范普查行为,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求全市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农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学习《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继续巩固和树立依法开展农业普查的意识。在普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开展农业普查,严肃普查纪律。 

二、要求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数据审核和填录工作,对前一阶段在普查表质量验收中存在问题的薄弱地区要继续进行实地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地区,必须依法重新组织入户登记,决不允许借抄录之机擅自修改调查数据,决不允许搞人为的普查数据与年报数据的衔接,同时做好对审核、抄录等工作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要求我市各级普查机构要重视反映普查中违反《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行为的举报电话和信函。凡举报在现场调查、数据审核、数据誊录期间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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