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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月度监测制度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3-05-06 00:00  

    为迅速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占有第一手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省统计局通知精神,市统计局工业处研究建立了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月度监测制度。

    调查选取了占全市工业总量近8成的汽车及装备制造业、现代食品制造业、电子信息工业、新材料工业、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家居和品牌服装制造业等七大主导行业以及煤炭工业等十八个重点行业,在重点行业中选取了占全市工业30%左右的50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月度监测,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所在行业与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是否正常、企业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企业产值、利润增长稳定、好转或下滑的原因及量化分析等。

    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月度监测制度从5月份开始执行,要求各重点工业企业按月形成500字以内的生产经营形势简要分析材料,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工业科统一收集并按行业分类后,每月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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