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一、说明…………………………………………………………………………………………………………2
二、报表目录……………………………………………………………………………………………………2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式
1.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表)……………………………………………………………3
2.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I302表)……………………………………………………………………4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401表)………………………………………………………………5
(三)基层年报表式
劳动情况(I104表)………………………………………………………………………………………6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劳动情况(I204表)………………………………………………………………………………………7
四、附录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甲栏分组目录…………………………………………………………8
一、说 明
(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资料,为各级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及从业人员变动等情况。
(三)本报表制度是省统计局对各省辖市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报送劳动统计报表的要求。综合范围为中央和地方各类企业(单位)的资料(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本报表制度中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资料来源为各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基层单位劳动情况表的布置方式由各省辖市统计局自行确定。
(五)各省辖市统计局应按照省统计局报表制度和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数据文件以文本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统计局。
(六)郑州、洛阳两市在向省统计局报送劳动统计年报时,抄报国家统计局一套,报送时间为3月15日前。
(七)对工资不规范单位(如公路运输企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个人承包),这些单位不掌握全部或部分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当档案工资难以代表实际工资水平时,应按本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推算上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中不应包括轮岗在家两个月以上的“轮岗职工”。
(八)综合表中单位从业人员指标以“人”或“千人”为计量单位,报酬以“元”或“千元”为计量单位,均保留整数位。
(九)本报表制度由河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 期别 | 填报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及方式 | 页码 |
(一)综合年报表 | ||||||
I301表 |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各省辖市 统计局 郑州铁路局 | 2月20日 电子邮件 附报基层表数据 | 3 |
I302表 | 单位从业人员 变动情况 | 年报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4 |
(二)综合定期报表 | ||||||
I401表 |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 季报 | 同上 | 各省辖市 统计局 郑州铁路局 | 季后6日前 电子邮件 | 5 |
(三)基层年报表 | ||||||
I104表 | 劳动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基层单位 | 各省辖市统计局 自定 | 6 |
(四)基层定期报表 | ||||||
I204表 | 劳动情况 | 季报 | 同 上 | 基层单位 | 各省辖市 统计局 自定 | 7 |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表 号:I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计量单位:人、千元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表 号:I 3 0 1 表
制表机关:国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计量单位:人、千元
| 代码 | 单位数 | 年 末 人 数 | |||||||||
单 位 从 业 人 员 | | | ||||||||||
女性 | 使用的 农 村 劳动力 | 1.在岗 职工 | | 2.其他 从业 人员 | | |||||||
专业技术人员 | | 长期 职工 | 聘用的离退休人 员 |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 ||||||||
女性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甲栏分组 目 录 见附件一 | | |
续表(一)
年末人数 | 平 均 人 数 | ||||||||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 单位从 业人员 | |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 ||||
内部退养职工 | 长 期 病、 休 假 职 工 | 1.在岗 职工 | 2.其他从 业人员 | | 内部退 养职工 | ||||
聘用的离 退休人员 |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续表(二)
劳 动 报 酬 和 生 活 费 | ||||||
单位从业人员 劳动报酬 | | 离开本单位仍 保留劳动关系 职工的生活费 | | |||
在岗职工 工资总额 |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 | 内部退养职工 | |||
聘用的离 退休人员 |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郑州铁路局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20日,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表 号:I 3 0 2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计量单位:人、千元
表 号:I 3 0 2 表
制表机关:国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计量单位:人、千元
| 代码 | 本 年 增 加 人 数 | |||||||
合计 | 从农村 招收 | 从城镇 招收 | 录用的 退伍军人 | 录用的 大、中专、技工学校 毕业生 | 调 入 | | 其 他 | ||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总 计 一、按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一)国有 (二)城镇集体 (三)其他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 | |
续表
本 年 减 少 人 数 | |||||||
合 计 | 离休、退休 退 职 | 开除、除名 辞 退 | 终止解 除合同 | 离开本单位 仍保留劳动 关系的职工 | 调 出 | | 其 他 |
调到外省、 自治区、 直辖市 |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郑州铁路局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20日,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二)综合定期报表
表 号:I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计量单位:千人、千元
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
表 号:I 4 0 1 表
制表机关:国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02)35号
综合机关名称: 200 年 季 计量单位:千人、千元
| 代 码 | 季 末 人 数 | 劳 动 报 酬 和 生 活 费 | |||||||
单位 从业 人员 | | |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 单位从 业人员 劳 动 报 酬 | | | 离开本单 位仍保留 劳动关系 的职工 生活费 | ||
在岗 职工 | 其他 从业 人员 | 内部 退养 职工 | 在岗 职工 工资 总额 | 其他从 业人员 劳 动 报 酬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一、国有单位合计 (一)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 1.企业 2.事业 3.机关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⒈农、林、牧、渔业 ⒉采掘业 ⒊制造业 ⒋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⒌建筑业 ⒍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⒎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⒏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⒐金融、保险业 ⒑房地产业 ⒒社会服务业 ⒓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⒔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⒕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⒖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⒗其他行业 二、城镇集体单位合计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同国有单位) 三、其他单位合计 其中:国有联营单位 国有独资公司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同国有单位)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郑州铁路局报送。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时间为季后6日,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4.国有单位按企业、事业、机关和按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组,城镇集体和其他单位的合计,仅上报宾栏1、2、4、6、
7、9栏指标。城镇集体和其他单位按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组仅上报宾栏第1栏指标。
(三)基层年报表
劳 动 情 况
表 号:I 1 0 4表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文 号:豫统文(2002)190号
表 号:I 1 0 4表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200 年 文 号:豫统文(2002)190号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年实际 |
甲 | 乙 | 丙 | 1 |
一、一、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其中:女性 其中: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一)在岗职工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女性 长期职工 (二)其他从业人员 其中: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二、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年末人数 其中:内部退养职工 长期病、休假职工 三、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一)在岗职工 (二)其他从业人员 其中: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四、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年平均人数 其中:内部退养职工 五、单位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一)增加人数 1.从农村招收 2.从城镇招收 3.录用的退伍军人 4.录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5.调入 其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 6.其他 (二)减少人数 ⒈离休、退休、退职 ⒉开除、除名、辞退 ⒊终止、解除合同 ⒋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⒌调出 其中:调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 ⒍其他 六、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一)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其中: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劳动报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劳动报酬 七、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 其中: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 八、单位数 |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个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报。
2.报送时间及方式由各省辖市统计局自定。
(四)基层定期报表
劳 动 情 况
表 号:I 2 0 4表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文 号:豫统文(2002)190号
表 号:I 2 0 4表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制表机关:河 南 省 统 计 局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200 年 季 文 号:豫统文(2002)190号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代码 | 本季实际 | 年初至本季止 |
甲 | 乙 | 丙 | 1 | 2 |
单位从业人员季末人数 在岗职工 其他从业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季末人数 其中:内部退养职工 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 | — 人 人 人 人 — 千元 千元 千元 | — 01 02 03 04 — 05 06 07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报。
2.报送时间及方式由各省辖市统计局自定。
四、附 录
(一)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表甲栏分组目录
总 计 其中:国有控股 Ⅰ.国有单位合计 一、按隶属关系分组 1.中 央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地 区 4.县及县以下 5.其 他 二、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 1.企 业 其中:地 方 2.事 业 其中:地 方 3.机 关 其中:地 方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一)农、林、牧、渔业 1.农 业 2.林 业 3.畜 牧 业 4.渔 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采 掘 业 1.煤炭采选业 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非金属矿采选业 6.其他矿采选业 7.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三)制 造 业 1.食品加工业 2.食品制造业 3.饮料制造业 4.烟草加工业 5.纺 织 业 6.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7.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8.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9.家具制造业 10.造纸及纸制品业 11.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1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3.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15.医药制造业 16.化学纤维制造业 17.橡胶制品业 18.塑料制品业 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2.金属制品业 23.普通机械制造业 24.专用设备制造业 2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6.武器弹药制造业 2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8.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2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0.其他制造业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3.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 筑 业 1.土木工程建筑业 2.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3.装修装饰业 (六)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1.地质勘查业 2.水利管理业 (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铁路运输业 2.公路运输业 3.管道运输业 4.水上运输业 5.航空运输业 6.交通运输辅助业 7.其他交通运输业 8.仓 储 业 9.邮电通信业 (八)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1.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2.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3.其他批发业 4.零售业 5.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6.餐 饮 业 (九)金融、保险业 1.金 融 业 |
续表
2.保 险 业 (十)房地产业 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2.房地产管理业 3.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十一)社会服务业 1.公共设施服务业 2.居民服务业 3.旅馆业 4.租赁服务业 5.旅游业 6.娱乐服务业 7.信息、咨询服务业 8.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9.其他社会服务业 (十二)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卫生 2.体育 3.社会福利保障业 (十三)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 1.教育 其中:(1)普通高等教育 (2)普通中学 (3)小 学 校 2.文化艺术业 3.广播电影电视业 (十四)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科学研究业 (1)自然科学研究 (2)社会科学研究 (3)其他科学研究 2.综合技术服务业 其中:(1)气象 (2)地震 (3)测绘 | (4)技术监督 (5)海洋环境 (6)环境保护 (7)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业 (8)工程设计业 (9)其他综合技术服务业 (十五)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其中:国家机关 政党机关 (十六)其他行业 其中:企业管理机构 Ⅱ、城镇集体单位合计 一、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 1.企 业 2.事 业 3.机 关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同国有单位) Ⅲ、其他单位合计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 (一)内资 1.股份合作 2.联营 其中: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3.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 4.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 (二)港、澳、台商投资 (三)外商投资 二、按企业、事业分组 1.企 业 2.事 业 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同国有单位) |
![]() |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4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371-67176787
网站标识码:410100005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