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福利评价监测
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014年统计年报)
郑 州 市 统 计 局 制 定
2014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郑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报表表式······································································································ 4
四、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10
一、 总 说 明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我市统计报表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应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为年度报表,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对数据审核无误后,于2015年4月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电子邮箱:zzskc@ha.stats.cn。
(四)本报表制度由郑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 名 | 报告 期别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 页码 |
ZMS001表 | 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 | 年报 | 各市直有关部门 | 免报 | 4 |
ZMS001-1表 | 各县(市、区)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 | 年报 | 各县(市、区)统计局 | 4月底前 | 6 |
三、报表表式
郑州市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
表 号: ZMS00表 制定机关:郑州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豫统文(2014)163 号 有效期至: 2 0 1 5 年 6 月662015年6月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left:0pt;z-index:251657216'
填报单位名称: (2014年度)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3年 | 2014年 | 统计责任部门 |
一、 | 收入分配与生活质量 |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 市统计局 | ||
2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 | 市统计局 | ||
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元 | 市统计局 | ||
4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元 | 市统计局 | ||
5 | 恩格尔系数 | % | 市统计局 | ||
6 |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 倍 | 市统计局 | ||
7 | 行业收入差距比 | 倍 | 市统计局 | ||
二、 | 安全水平 | ||||
8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 | % | 市农委 | ||
9 | 药品质量抽样合格率 | %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
10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天 | 市环保局 | ||
11 | 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 | 件 | 市公安局 | ||
12 | 每万人治安案件查处数 | 件 | 市公安局 | ||
13 | 意外死亡人口率 | 1/10万 |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 ||
三、 | 社会保障水平 | ||||
14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5 | 全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6 | 全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7 | 人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额 | 元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 | 每万城镇人口当年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 | 套 | 市房管局 | ||
19 |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 % | 市民政局 |
续表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3年 | 2014年 | 统计责任部门 |
四、 | 国民教育水平 | ||||
20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市教育局 | ||
21 |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 | % | 市教育局 | ||
22 | 初中升学率 | % | 市教育局 | ||
23 | 每万人中在校大学生数 | 人 | 市教育局 | ||
23 | 每万人拥有专任教师数 | 人 | 市教育局 | ||
24 | 各级普通中等教育师生比 | 市教育局 | |||
五、 | 公共服务水平 | ||||
25 | 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 张 | 市卫生局 | ||
26 | 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 人 | 市卫生局 | ||
27 | 每万人拥有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 | 张 | 市民政局 | ||
28 | 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 | 标台 | 市交通委 | ||
29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市园林局 | ||
30 | 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 | % | 市爱卫办 | ||
31 | 城市燃气普及率 | % | 市城市管理局 | ||
32 | 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 | 册 | 市文广新局 | ||
六、 | 财政公共投入 | ||||
33 | 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4 | 节能环保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5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7 | 民生福利财政支出增长率 | % | 市财政局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各县(市、区)民生福利评价监测统计表
表 号:ZMS001-1表 制定机关:郑州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豫统文(2014)163号 有效期至:2015年6月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left:0pt;z-index:251658240'
填报单位名称: (2014年度)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3年 | 2014年 | 统计责任部门 |
一、 | 收入分配与生活质量 |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 | 市统计局 | ||
2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 | 市统计局 | ||
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市统计局 | ||
4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市统计局 | ||
5 | 恩格尔系数 | % | 市统计局 | ||
6 |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 倍 | 市统计局 | ||
7 | 行业收入差距比 | 倍 | 市统计局 | ||
二、 | 安全水平 | ||||
8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 | % | 市农委 | ||
9 | 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 | 件 | 市公安局 | ||
10 | 每万人治安案件查处数 | 件 | 市公安局 | ||
11 | 意外死亡人口率 | 1/10万 |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 ||
三、 | 社会保障水平 | ||||
12 | 全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3 | 全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4 | 人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额 | 元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5 | 每万城镇人口当年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 | 套 | 市房管局 | ||
16 |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 % | 市民政局 |
续表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3年 | 2014年 | 统计责任部门 |
四、 | 国民教育水平 | ||||
17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市教育局 | ||
18 |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 | % | 市教育局 | ||
19 | 初中升学率 | % | 市教育局 | ||
20 | 每万人拥有专任教师数 | 人 | 市教育局 | ||
21 | 各级普通中等教育师生比 | 市教育局 | |||
五、 | 公共服务水平 | ||||
22 | 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 | 张 | 市卫生局 | ||
23 | 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 人 | 市卫生局 | ||
24 | 每万人拥有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 | 张 | 市民政局 | ||
25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市园林局 | ||
26 | 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 | % | 市爱卫办 | ||
27 | 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 | 册 | 市文广新局 | ||
六、 | 财政公共投入 | ||||
28 | 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29 | 节能环保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0 |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 | 市财政局 | ||
33 | 民生福利财政支出增长率 | % | 市财政局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015年4月底前报市局社会科技处。
四、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这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的人均数,即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收入的人均数。增长率=(报告期数值-基期数值)/基期数值×100%。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的人均数。增长率=(报告期数值-基期数值)/基期数值×100%。
5.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中食品支出总额占家庭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由于目前对恩格尔系数的测算是在城市和农村分别进行的,所以总的恩格尔系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恩格尔系数=城市恩格尔系数×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农村恩格尔系数×(1-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指报告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
7.行业收入差距比。指不同行业的劳动者之间人均收入的差距。计算公式:单位从业人员中最高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最低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之比。
8.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标率。指报告期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平均检出率、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超标率越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程度越高。
计算公式: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标率(1)=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0.4)+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平均检出率(0.3)+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0.3)。
9.药品质量抽样合格率。指报告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用药品计划监督抽验合格率作为考核数值。
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报告期空气质量评价指数(AQI)达到国家Ⅰ级标准(优)空气质量的天数和达到Ⅱ级(良)空气质量的天数。
11.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计算公式: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刑事案件立案数÷总人口×10000. 刑事案件立案数取自公安部门。
12. 每万人治安案件查处数。计算公式:每万人治安案件查处数=治安案件查处数÷总人口×10000
治安案件查处数取自公安部门。
13.意外死亡人口率。指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意外死亡人口比率=意外死亡人口÷总人口×100000。交通、火灾死亡人口取自公安部门,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口取自安监部门。
14.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报告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该指标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现有统计标准设定。
计算公式;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聘用港澳台及外方人员)+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城镇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15.全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指参加各类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计算公式:全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年末总人数×100%。
16.全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指参加各类医疗保险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计算公式:全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年末总人数×100%。
17.人均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额。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支出合计数额除以年末总人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取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的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以及由于保险关系转移、上下级之间调剂资金等原因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离休金、个人帐户养老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及其他支出。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支出、门急诊医疗费用支出、其他支出。
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指报告期内为保障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等支出的基金总额。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调剂用于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它费用。取自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年报。
生育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指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生育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含生育保险费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
18.每万城镇人口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计算公式=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城镇人口数×10000. 实际解决廉租房套数取自房管部门。
1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某地区学前儿童中进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学习的人数占同年龄组人口总数的比重。一般学前教育学龄人口统计为3-5岁或4-6岁人口数。学前教育机构年注册入园儿童人数又称在园儿童数,是指在单独设立的幼儿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及托儿所附设的幼儿班的幼儿数。计算方法: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学前教育机构年注册入园儿童人数÷学前教育学龄人口总数×100%。
2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指完成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9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数与初始学生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初中阶段毕业生数/九年前小学一年级招生数*100%。
21.初中升学率。指初中毕业生继续升入高一级学校(包括高中、中专)接受教育的学生人数占全部初中毕业生的比例。计算公式:初中升学率=高中阶段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100%。
22.每万人中在校大学生数。指报告期末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与年末总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每万人中在校大学生数=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年末总人口数(万人)。
23.每万人拥有专任教师数。指报告期末各类专任教师数与年末总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为:每万人拥有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总数/年末总人口数(千人)。
24.各级普通中等教育师生比。指各级各类普通中等教育中教师数与在校学生数比。计算公式为:各级普通中等教育师生比=各级各类普通中等教育中的专任教师数(普通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各级各类普通中等教育在校学生数。
25.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指报告期末医疗机构床位数与年末总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医疗机构床位数/年末总人口数(万人)。
26.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指报告期末卫生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与年末总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年末总人口数(万人)。卫生技术人员具体包括: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
27.每万人拥有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计算公式:每万人拥有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年末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年末总人口数×10000
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指提供食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复退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老年收养性机构等收养性单位报告期末床位的实际收养能力。取自民政事业统计年报。
28.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是指城区公共交通车辆(公交车)与城区人口之比。
29.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与城区人口之比。公共绿地指供游览休息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花园、游园和供游览休息用的林荫道绿地、广场绿地。
30.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指通过改善饮用水的水质,改善供水方式,如管道式集中供水(自来水)、分布式改水(手压机井、改良大口井)而受益的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数/农村总人口数*100%。
31.城市燃气普及率。指报告期城区使用燃气人口数与城区总人口数比重。
32.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指报告期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与年末总人口数之比。计算公式:人均公共图书馆馆藏图书=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年末总人口数。
33.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指报告期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
34.节能环保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指报告期财政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环境保护支出包括环境保护事务管理、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等。
35.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指报告期财政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农林水事务)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指报告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37.民生福利财政支出增长率。指报告期民生福利财政支出与基期民生福利财政支出的比率。民生福利财政支出具体包括:教科文卫体支出、节能环保护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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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4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371-6717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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