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 号: 制定机关: 文 号: 批准机关: 有效期至: | F 1 1 1 3 表 郑 州 市 统 计 局 豫 统 文(2014)163号 河 南 省 统 计 局 2 0 1 5 年 6 月 |
行政事业单位调查年报表
2014年
法人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地址: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路(街) 号 | ||||||||
指 标 名 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自年初累计 | 去年同期自年初累计 | ||||
甲 | 乙 | 丙 | 1 | 2 | ||||
1.固定资产原价 | 01 | 千元 | ||||||
2.本期收入合计 | 02 | 千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03 | 千元 | ||||||
事业收入 | 04 | 千元 | ||||||
经营收入 | 05 | 千元 | ||||||
3.本期支出合计 | 06 | 千元 | ||||||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 07 | 千元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08 | 千元 | ||||||
其中:取暖费(降温费) | 09 | 千元 | ||||||
劳务费 | 10 | 千元 | ||||||
差旅费 | 11 | 千元 | ||||||
出国费 | 12 | 千元 | ||||||
工会经费 | 13 | 千元 | ||||||
福利费 | 14 | 千元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千元 | ||||||
其中:抚恤金 | 16 | 千元 | ||||||
生活补助 | 17 | 千元 | ||||||
救济费 | 18 | 千元 | ||||||
助学金 | 19 | 千元 | ||||||
退职(役)费 | 20 | 千元 | ||||||
4.经营支出 | 21 | 千元 | ||||||
5.经营税金 | 22 | 千元 | ||||||
6.期末资产 | 23 | 千元 | ||||||
7.期末从业人数 | 24 | 人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的报告期为2014年1-12月份;基层单位年报数据上报时间为年后3月31日前。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单位名称(01):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填报本项时注意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02):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必须使用该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法人单位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03):单位所在省(区、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二、有关财务指标的填报说明
对执行正规会计报表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有健全的财务报表资料,可按照下面的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固定资产原价(04):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科目中的期末数填报。
本期收入合计(05):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期收入合计”科目填报。
财政拨款(06):指单位本期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填报。
事业收入(07):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支出总表”中的“事业收入”项目填报。
经营收入(08):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收入”科目填报。
本期支出合计(09):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期支出合计”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10):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商品和服务支出(11):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取暖费(降温费)(12):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劳务费(13):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翻译费、咨询费和手续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差旅费(14):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出国费(15):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工会经费(16):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福利费(17):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抚恤金(19):指按规定支付给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革命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生活补助(20):指按规定支付给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救济费(21):指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助学金(22):指支付给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退职(役)费(23):指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填报。
经营支出(24):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支出”项目填报。
经营税金(25):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填列。
期末资产(26):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报告期末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期末从业人数(27):指报告期内每月平均拥有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
全部从业人员报告期平均人数=(1月平均从业人数+2月平均从业人数+…+n月平均从业人数)÷n
其中:月平均从业人数=(月初从业人数+月末从业人数)÷2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调查年报表
表 号: 制定机关: 文 号: 批准机关: 有效期至: | F114表 郑州市统计局 豫 统 文(2014)163 号 河南省统计局 2 0 1 5 年 6 月 |
2014年
法人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地址: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路(街) 号 | ||||||||
指 标 名 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自年初累计 | 去年同期自年初累计 | ||||
甲 | 乙 | 丙 | 1 | 2 | ||||
1.固定资产原价 | 01 | 千元 | ||||||
2.本期收入合计 | 02 | 千元 | ||||||
其中:捐赠收入 | 03 | 千元 | ||||||
会费收入 | 04 | 千元 | ||||||
提供服务收入 | 05 | 千元 | ||||||
政府补助收入 | 06 | 千元 | ||||||
3.本期费用合计 | 07 | 千元 | ||||||
其中:业务活动成本 | 08 | 千元 | ||||||
其中:人员费用 | 09 | 千元 | ||||||
日常费用 | 10 | 千元 | ||||||
固定资产折旧 | 11 | 千元 | ||||||
税费 | 12 | 千元 | ||||||
管理费用 | 13 | 千元 | ||||||
其中:人员费用 | 14 | 千元 | ||||||
日常费用 | 15 | 千元 | ||||||
固定资产折旧 | 16 | 千元 | ||||||
税费 | 17 | 千元 | ||||||
4.净资产变动额 | 18 | 千元 | ||||||
5.期末资产 | 19 | 千元 | ||||||
6.期末从业人数 | 20 | 人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的报告期为2014年1-12月份;基层单位年报数据上报时间为年后3月31日前。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单位名称(01):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填报本项时注意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02):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已经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必须使用该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法人单位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法人单位详细地址(03):单位所在省(区、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二、有关财务指标的填报说明
固定资产原价(04):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填报。
本期收入合计(05):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收入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捐赠收入(06):指因接受赠送带来的资金流入。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捐赠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会费收入(07):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收入。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会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提供服务收入(08):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提供服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政府补助收入(09):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本期费用合计(10):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完成各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业务活动成本(11):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人员费用(12):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日常费用(13):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14):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税费(15):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管理费用(16):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根据“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人员费用(17):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日常费用(18):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固定资产折旧(19):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税费(20):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净资产变动额(21):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净资产变动额”科目下对应的指标本期累计数填报。
期末资产(22):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报告期末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期末从业人数(23)指期内每月平均拥有的人数。其计算公式为:
全部从业人员报告期平均人数
=(1月平均从业人数+2月平均从业人数+…+n月平均从业人数)÷n
其中:月平均从业人数=(月初从业人数+月末从业人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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