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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局评选2004年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标兵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04-12-10 00:00  

局各处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配合全市“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评选遵守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局各处室、队、中心的工作人员均在评选之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实事求是,工作勤奋,踏实肯干。

3.刻苦钻研统计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4.严于律己,依法统计,自觉抵制统计工作中不正之风,能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威信高。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以部门为单位,首先由每个部门在全局范围内(包括三支调查队)推荐3—5名候选人(不推荐本部门人员)。

2.局机关党委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汇总结果,按照得票多少确定5——8名候选人,再在全局范围内推荐。

3.局机关党委将对最后确定的5名人选,采取听部门人员意见,在全局公示等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研究,定为2004年机关遵守职业道德建设标兵。

4.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评选的标兵年底在全局范围以予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成绩突出、条件过硬、群众公认、能起到楷模作用的人选。

2.评选活动10月下旬进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统计职业道德标兵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实事求是,工作勤奋,踏实肯干。

3.刻苦钻研统计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4.严于律己,依法统计,自觉抵制统计工作中不正之风,能起到表率作用,群众威信高。

 

统计职业道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要求:1.每张推荐表仅限3——5人,不准推荐本处室人员。

        2.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做为候选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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