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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对统计违法单位实施监控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4-09-20 00:00  

(第一期)

2003年以来,郑州市统计局执法部门积极研究和实践依法统计工作,在认真查处统计调查单位出现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等违法案件的同时,实施了对统计违法单位监控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单位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提高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

我局于去年初将十个统计违法单位列入“郑州市2003年—2004年度重点监控对象”,并建立了“重点监控对象名录库”。对于这些单位,局执法部门首先要求限期写出本单位统计工作整改措施及步骤,其次是要求其规范和完善自身统计工作的各项制度,如强化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制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填报等管理制度等。再次要求其在监控期间不得再次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统计登记证及年审、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负责人“普法”培训等。最后要求其每季度将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向我局书面汇报一次。

我局统计执法部门不定期地对这些单位进行跟踪检查,找出统计工作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通过近一年的监控,这些单位都能按要求准确、及时地上报统计资料,配合统计局的各项工作,同时为我们进一步开展统计执法研究和统计工作规范化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

二00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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