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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三清理二规范”工作已结束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4-09-20 00:00  

第三期

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局来说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工作,它既是开展统计工作的有效保障,又具有对内加强管理,规范统计行为的重要职能。郑州市统计局党组一直十分重视统计法制工作。近两年来,根据市政府2002年有关文件和郑政办文(2003)152号文件精神《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清理二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澄清了本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对我局的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法律文书进行了严格规范。

具体做法:首先是成立了郑州市统计局“三清理二规范”领导小组,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同时成立了以局法制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构,集中时间、地点进行清理和规范。其次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三清理二规范”工作责任制。三清理二规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要求标准高。为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我们将“三清理二规范”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局对“三清理二规范”工作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2002年我局重点抓了“三清理”,局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指定专人分管并有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逐项对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在市法制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清理、检查,最终圆满完成了清查清理工作。

第二,2003年我局重点抓了二规范工作:

1、制定了《郑州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并以郑统字文件下发到全市各12个县(市)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狠统计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了全市整体统计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2、我们认真贯彻市政府“三清理两规范”的要求 ,清理了行政执法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依据的同时,针对统计系统特别是各县(市)、区存在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律文书使用不够严谨等具体问题,举办了15个县(市)、区及局机关各单位执法人员近60人的统计执法规范化培训班,从执法人员素质抓起,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3、按照省统计局和市法制局的要求,在局领导的关怀下,我们目前已初步完成了15种法律文书的统一书写格式与使用规范,保证了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4、我们还建立了统计违法单位监控制度和健全了全市统计执法档案管理,强化对统计违法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

 

 

         二○○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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