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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已结束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4-09-20 00:00  

第七期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比的通知》规定,郑州市统计局从去年10月份开始对全市15个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目的是通过评比,全市的执法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执法案卷的归档情况、以及归档案卷的进行了一次“大阅兵”。此次评比,在严格依据《统计执法案卷细化评比标准》的基础上,更侧重“三合法、一规范”标准,对全市15个县(市)、区执法案卷进行规范评比。采取县市区自查、市局抽查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工作已圆满结束,整个评比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  明确重点。2003年9月,接到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比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要求全市统计系统立即行动,精心安排,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局领导要求,局政策法规处召开处务会议,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并于10月初以局文件转发省局通知,对全市15个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案卷评比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

整个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评议两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时间为10——11月两个月左右。要求各县(市)、区对1996年以来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认真的整理和自查,向市统计局推荐1-2份优秀案卷(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底案卷)参加全市统计案卷评比,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郑州市统计局。具体的自查内容依照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分细则规定执行,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主体合法;第二部分为内容合法;第三部分为程序合法;第四部分为案卷规范。

抽查评议阶段,时间为2003年12月——2004年1月份。全市抽查评议工作结束后,选出的优秀案卷向省局推荐,参加全省的评选。

二、措施得力,精心实施。统计执法案卷评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亲自抓,并以局法规处具体负责,指定专人,把全市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做好。我局制订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在省统计局总体安排基础上,紧密结合市政府法制局的案卷管理要求和全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以《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制工作“三清理、两规范”的精神,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我局文件下发后,各县(市)、区统计局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行动迅速,按照《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分细则》和郑州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要求,对1996年以来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认真整理和规范。我局专门成立了案卷评比小组,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认真自查  精中选优。为了保证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把全市15个县(市)、区自查和抽查分开进行。首先我们按照河南省统计执法案卷评分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全市15个县(市)、区进行严格的自查,对于自查出的错误,要求尽快修正。其次是各县(市)、区通过自查筛选出来的统计执法优秀案卷,在上报郑州市统计局后,经市局评比小组抽选,对照河南省统计执法案卷评分细则的具体内容逐项进行打分,评出全市统计执法案卷前五名,由局领导进一步筛选认定后,评出优秀统计执法案卷报河南省统计局。从12月中旬开始,郑州市统计局案卷评比小组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比筛选,并评选出郑州市和巩义市两份优秀统计执法案卷参加全省评比。

由于此项工作郑州市统计局领导非常重视,工作一环紧扣一环,抓得深入细致,各县(市)统计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比推荐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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