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统计基础工作法制化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自7月20日起,按照《郑州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由法制科和各专业科室业务骨干对我市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台账、统计制度、数据质量、统计报表规范化,微机利用情况及统计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了检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