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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对统计违法单位进行监控成效显著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01-21 00:00  

近年来,郑州市统计局积极研究和实践依法统计工作,在认真查处统计调查单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案件之时,建立了统计违法监控制度,促进统计调查单位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03年、2004年,我局分别将20个统计违法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建立了“重点监控对象名录库”。局执法部门要求这些单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限期写出本单位统计工作整改措施及步骤,二是建立和完善自身统计工作的各项制度,如强化统计人员学习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填报等管理制度。三是在监控期间不得再次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统计登记证及年审,做好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统计负责人“普法”培训等。四是每季度将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向我局书面汇报一次。

我局统计执法部门不定期地对这些单位进行跟踪检查,找出其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利其进一步整改。近年来,我们组织了对监控对象郑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中牟县电业局、郑州九头崖有限公司、郑州鑫利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再检查。检查发现,这些单位均能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郑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领导重视统计工作,不但设立了内部统计网络,制订了40余种内部统计报表,建立了内部统计报表流转和审核制度,完善了内部统计工作责任制,而且强化了统计的例会与学习制度,公司高层领导传达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公司内部报刊不定期登载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公司统计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监控,有统计违法记录的单位都能按要求准确、及时地上报统计资料,配合我局各项工作,为我局进一步开展统计执法研究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

200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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