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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通报2006年度部分统计违法案件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11-24 00:00  

一、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1、违法事实: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分别于2004年8月31日、2005年2月28日、2005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房地产开发投资月进度报表》,但该单位却分别于2004年9月2日、2005年3月2日、2005年4月1日才报送,已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

2、处理: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8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罚款处罚义务,我局依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已于2006年7月执行完结,对该单位强制执行罚款本金18000元、加处罚款51300元,以及强制执行费用,共对其强制执行7万余元。

二、郑州卓峰制药厂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案

1、违法事实:2005年3月23日,郑州市统计局对郑州卓峰制药厂2004年经济普查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查明:该单位上报的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中,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上报数为77633千元,经核查实际为67663千元,虚报9970千元;中间投入上报数为53134千元,经核查实际为47961千元,虚报5173千元;已构成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行为。

2、处理: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罚款义务,最终在今年内缴纳罚款本金20000元、加处罚款10000元,共计30000元。

三、河南省红珊瑚酒店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案

1、违法事实:2005年3月,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2004年经济普查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4年《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普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上报数为14287千元,经核查实际为12852千元,虚报1435千元;主营业务利润上报数为9165千元,经核查实际为8124千元,虚报1041千元。已构成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行为。

2、处理: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罚款处罚义务,我局依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06年11月对该单位强制执行罚款本金5000元、加处罚款15300元,以及强制执行费用,共2万余元。

四、河南天中大酒店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1、违法事实:2005年11月21日,郑州市统计局和郑州市旅游局联合对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明:该单位上报给郑州市旅游局2005年8月份的《星级饭店住宿接待情况》(旅统基5表)表中:核定出租间天数上报数为3101间天,经核查实际为5456间天,瞒报2355间天;已构成瞒报统计资料行为。

2、处理:该单位属外地驻郑单位,按照按照统计管理的属地管辖原则,我局对该单位依法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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