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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对2011年度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0-07-23 00:00  

    郑州××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统计局于2010719对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上报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09年《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Ⅶ502表)的报表中,全部科技项目数上报数为9件,经核查实际为2件,相差7件,差错率为350%。原材料上报数为1600千元,经核查实际为2914千元,相差1314千元,差错率为45.1%。人员人工费上报数为1650千元,经核查实际为461千元,相差1189千元,差错率为257.9%,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依照《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属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情形。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陈述申辩,但未提出合理的免予处罚的理由,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予罚款贰万元罚款。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了罚款。

    新密市××副食品百货有限公司 

 郑州市统计局于20101119对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上报统计部门2009年《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总额》年报表中,商品销售额上报数为9500千元,经核查实际为10654千元,相差-1154千元,差错率为12.1%。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依照《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属轻微违法行为情形。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陈述申辩,但未提出合理的免予处罚的理由,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予罚款叁仟元罚款。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了罚款。

    河南省××建设有限公司 

郑州市统计局于201077对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上报2009年《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中,其中本年折旧上报数为1770千元,经核查实际为2930千元,相差1160千元,差错率为39.6%。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依照《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属严重违法行为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该单位做出给予警告并处予罚款的处罚。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了罚款。

    河南××房地产开发公司  

   郑州市统计局于201076对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经核查,该单位20105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月进度报表》中,商品房销售面积合计上报数为142.48平方米,经核查实际为3166平方米,相差3023.52平方米,差错率为95.5%。商品房销售额合计上报数为53万元,经核查实际为2302万元,相差2249万元,差错率为97.7%。本年完成投资上报数为400万元,经核查实际为700万元,相差300万元,差错率为42.9%。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依照《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属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情形。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单位陈述申辩,但未提出合理的免予处罚的理由,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郑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属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情形。但该单位在发现错误后能主动进行改正,未影响全市统计数据汇总上报,我局依照轻微违法行为情形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予罚款的处罚。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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