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39号)中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的要求,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切实推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培训力度,指导和帮助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于七—八月份在全局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对象是全市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省、市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行政执法共用法律知识;
2、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内容及统计执法规程。
三、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主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宣誓活动、实施从业资格培训等方式。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等工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培训月活动的组织、协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面了解,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取得实效。
3、注重总结。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并注重宣传报道。
各县市区要在培训月中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并于8月20日前将培训月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本)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