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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4-08-22 00:00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统计执法检查证换发及统计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经研究决定,拟于82526日组织对我市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本年度集中培训。现将换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2、《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规程》;

3、《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4、《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

二、参训人员

1、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人员及申请新办理证件的人员,每个县(市)、区参训人员10名(新办证人员不得超过3人)。每个开发区参训人员2名。

2、申请新证人员符合《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规定的条件: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

4)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开发区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证的换发工作,认真核查县、乡两级已经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情况,选拔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执法检查人员参加本年度的培训。同时,加强管理,坚持标准,结合工作需要,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新证。

2、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开发区统计部门于825前将《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汇总表》及《统计执法检查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郑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3、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汇总表

单位名称:

所属机构类型

参训人员

合计

已持证人员数

新申请办证人员数

其中: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附件2

统计执法检查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性别

身份证号

不贴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职务

职称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参加资格培训时间

检查证

证号

主要工作

经历

受过何种

   

受过何种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省统计局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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