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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统计资格免考事宜通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5-07-01 00:00  

    根据国家统计局令(2007年第10号)《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据此,请符合免考条件人员于8月10--31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郑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办理免考事宜。(“免考专业”附后)特此通知。

地点:市委北院2号楼六楼郑州市统计局法规处

电话:67177685

联系人:尼松峰

郑州市统计局

2015.6.30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实务》科目免考专业

20100

经济学类

20101

经济学

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03

财政学

20104

金融学

20105

国民经济管理

20106

贸易经济

20107

保险

20108

环境经济

20109

金融工程

20110

税务

20111

信用管理

20112

网络经济学

20113

体育经济

20114

投资学

20115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20116

海洋经济学

20117

国际文化贸易

20118

商务经济学

20119

金融数学

71600

统计学类

71601

统计学

110200

工商管理类

110201

工商管理

110202

市场营销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206

旅游管理

110207

商品学

110208

审计学

110209

电子商务

110210

物流管理

110211

国际商务

110212

物业管理

110213

特许经营管理

110214

连锁经营管理

110215

资产评估

110216

电子商务及法律

110217

商务策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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