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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4-17 15:35  

市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精心部署和支持下,郑州市统计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重要文件,认真实施《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郑发〔2017〕14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同推进,圆满完成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明确重点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印发《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郑统〔2018〕23号),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注重抓好要点的贯彻落实。三是抓好《意见》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及河南省统计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将统计人员法制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全系统统计人员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现象,自觉抵制代填代报、虚报、瞒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底线意识,自觉防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法》中“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学习《意见》《办法》,明确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上的清醒人。

    二、领导带头,强化统计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印发《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郑统〔2018〕24号)。要求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与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相结合,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领导班子会议学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举办统计执法及行政指导业务骨干培训班。为推进服务型统计行政法治建设,提高统计执法队伍水平,郑州市统计局在四月份举办统计执法及行政指导业务骨干培训班,各县(市、区)统计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市局机关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上,市局政策法规处专业人员就统计执法文书、行政指导工作、统计信用建设等工作向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中,参训学员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统计案件办理、统计信用建设和统计执法证办理等工作进行了课堂交流互动,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继续落实统计法规进党校,邀请省局法规处领导到市委党校,对党员干部开展统计法规知识普及,深入解读统计违纪违法处分规定等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三、全面排查,专项整治“数据造假”腐败问题

    部署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等“数据造假”违纪违法案件。局领导带队,局人事、机关纪委、办公室、法规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二七区、登封市统计局和市局投资处、工业处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国家统计局督查组对我市及经开区落实部署“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整治措施、效果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广泛调研,加强服务型统计执法示范点培育

    为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郑州市以执法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的具体举措、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服务型统计执法专项调研工作,以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找准短板,选树标杆。在持续重点培育和全面指导的基础上,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水平提升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县(市、区)、各专业积极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支持新郑市作为全省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培育,增加金水区作为郑州市统计系统新的县级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市局社科处为市级示范专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对象。同时,市统计局在总结优化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中牟县、惠济区统计局作为统计系统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对象,不断推动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严明标准,规范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统计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18年度郑州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郑统〔2018〕37号),对全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为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法治保障。二是开卷评优,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计执法案例指导和案卷评查制度,按照省定《标准》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优秀统计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卷评查暨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办案水平。三是严明标准,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根据“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在全市开展数据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涉及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和科技、能源、人口等七个统计专业。要求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对郑东新区、航空港区重点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巡查工作中成立专业执法组,重点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巡查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经核查后立案15个,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如期办结统计违法案件。四是开展“互联网+服务型行政执法”。在政府网站继续完善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指导规范,公示执法流程图,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依托QQ群、微信群等开展“互联网+服务型行政执法”。

    六、紧贴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二是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召开两会的特殊普法时段,市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统计系统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印发《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细化活动内容与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宪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等为宣传重点,把两会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制作《依宪治国  依法统计》宣传微视频,弘扬宪法精神,作品荣获“河南普法在线”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二等奖。举办“第五期统计素能提升讲坛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班”,邀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艳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进行专题培训辅导,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宪法知识的理论素养。四是开展学习贯彻统计督察《规定》专题统计普法活动。以学习贯彻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为契机,在金水区、上街区等地安排普法专题讲座,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现状同统计执法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普遍未设置统计执法机构,且具备统计专业执法资格人员少,落实“双随机”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二是由于时间紧、企业数量多,对年度“四上”企业集中入库审批采用按比例现场审核方式,存在企业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入库的风险和可能。三是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且身兼多职现象普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对统计法律法规掌握程度和对统计业务熟练程度差异较大,同“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数据源头质量”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河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肃执法,持续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法治保障,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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