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依法推进统计执法工作,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度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视执法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规模和素质。目前,全市具备国家统计执法持证人员达39名。
二、加强统计执法,认真组织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年初,印发《2020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公示“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方案、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年组织完成对新郑市、管城区、中牟县、惠济区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投入统计执法人员52人次,共抽查企业123家,根据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对4家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法公开抽查结果。同时,配合协助上级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全市共抽调执法人员15人次,圆满完成执法任务。
三、落实执法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和公示统计执法统计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制度,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按季度向省统计局、市司法局报告统计违法举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平台、信用郑州网及时、准确、全面公布行政处罚和统计信用情况,杜绝有案不查或压案不报现象发生。
四、以案促改,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2020年度统计执法和行政指导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统计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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