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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6-03-10 14:48  

各处(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故的发生,现将保密工作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保密制度

    2.保密守则

    3.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5.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局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二、加强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电报、资料,一般不得复印、摘抄,个人不得保管;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制、摘抄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按密级不同报有关领导或机关批准;

五、不准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议论国家秘密,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机密事项;

六、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和销毁,由局机要(保密)室负责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出售或处理;

七、对最新统计资料,局主要领导没有同意向社会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听的秘密不听;

五、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事项;

八、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一、机要文件签收、登记、呈批、传阅、回收、归档工作由机要员统一负责;

二、文件传阅要按批办的范围进行传阅,不得扩大传阅范围,坚持全流程管理;

三、机要文件在机要室阅读,不得随意带出,需要借阅的要履行借阅手续;

四、机要文件不得乱存乱放,不得携带外出或带回家中;因公出差需携带秘级文件、资料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

五、机要文件传阅完毕后要及时回收,核对入柜存档。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专业知识,忠于职守;

二、负责本局所形成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档案质量、编号、排列均符合档案管理规定,健全档案基础数据库;

四、切实做好档案保管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库房的安全,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五、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杜绝发生失泄密事故;

六、熟悉室藏档案内容,主动、热情、及时、准确提供档案;

七、主动热情做好档案利用工作,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认真做好档案查阅、借阅及档案利用登记。


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

一、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三、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收发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四、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五、拆除或关闭互联网计算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

六、将互联网下载的有关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普通U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七、不点击陌生账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账号的可疑电子邮件,应先与对方确认后再点击阅读;

八、不以单位名称及缩写、个人姓名、房间位置等作为互联网计算机主机名,不存储可能泄露用户身份信息或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的资料;

九、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定期更新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或安装“影子”系统,防止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篡改;

十、发现受到不明邮件攻击等异常现象,可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向保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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