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的关键一年。郑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按照“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坚持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牢固坚持“三个聚焦”,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一)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行动上见实效。一是学习上做到入脑入心。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制订学习计划,党组、处室、支部集中学习30余次,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150余篇,进行专题宣传和座谈交流,全局真正把学习抓在平常、融入经常、体现日常,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落实上做到真懂真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开展统计工作的行动纲领,结合统计工作加强研究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主要矛盾,认清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保障改善民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要求梳理出9个方面近40项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把要求落实、把责任压实,进一步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促进发展。
(二)聚焦正风肃纪,营造统计政治生态。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印发《郑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郑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中共郑州市统计局党组2018年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部门领导各负其责、党员干部人人有责”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严肃政治生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严格组织程序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持续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和全体党员红色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三是严抓日常监管。集中排查《全国党员信息库》,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控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针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风险领域,成立郑州市统计局财务内控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十项内控制度;持续深化统计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杜绝“圈子”文化;自觉接受派驻市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发现查处问题坚决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
(三)聚焦巡视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领导。召开全市统计系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印发《中共郑州市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建立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实化举措。对照认领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河南反馈意见“一些市县经济数据造假严重”问题,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印发《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实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加强干部任免统计责任审核,对县(市)区统计部门内设政策法规机构、乡镇(办)统计机构设立和统计人员配备、企业诚信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出台《郑州市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办法》《2018年度郑州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等制度,夯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基础;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法治意识;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巡查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发现、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下力做好基层数据上报审核工作,充分利用部门数据和相关指标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把好数据“入口关”。三是细化工作。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围绕市委巡察反馈11类问题,逐条逐项细化36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对号消账;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9个方面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督导,建立常态化巡视整改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发挥巡视整改长效作用。
二、着力做好“六个方面”,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一)做好常规统计调查。一是执行制度周密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省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完成生产总值核算、全社会能源核算及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稳步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产业园区监测评价,积极开展人口抽样调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专项调查、企业用工调查、2017年国际比较项目(ICP)政府职务报酬调查、河南省非公人才资源调查、县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二是创新方法严控质量。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按照“开网即审、重点关注、实时跟踪、及时反馈、上下联动”的审核原则,创新模板审核、增加一套表平台审核条件、印发数据审核统一标准、数据质量记录打分、企业数据全面核查、召开数据审核联席会议、相关指标评估、部门数据比对等方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数据审核监督机制,社科、服务业、人口等专业先进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三是开展调研强化支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相继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形势、数据核查、共享经济、假日经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企业研发科目设置情况、房地产、建筑业财务报表增加值构成项、出生人口和老年人口的老(高)补贴情况等方面的调研,了解真实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做好重大普查调查。一是四经普取得阶段性成绩。组织召开郑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起草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8〕109号);深入学习讨论领会经济普查方案,确立了做好郑州市四经普“1122”工作总思路,即: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普查队伍,围绕二三产业增加值这“一”条主线,破解常规统计不全面、不充分“两不”难题,打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两大”战役;8月底前,15个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均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184个乡镇(办)均成立了经济普查组织机构;全市商调、聘用普查员6120人,普查指导员1411人,辅助调查员2609人,总计10140人;将第四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保障,优化办公条件;通过郑州市经济普查专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物资、手机短信、新浪“微访谈”全方位宣传经济普查,12月10日郑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全面启动;经过入户清查、查遗补漏、审核排重、编码改错等环节,全市共清查登记法人单位341519家、产业活动单位25496家、个体经营户499092家,其中有证315132家。与三经普相比,法人增长378%,产业活动单位增长129.8%、个体户下降0.5%,有证户增长26%。其中法人单位占全省的26.5%,由三经普占全省的八分之一提高到四分之一强,单位清查成效显著。二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期工作圆满完成。11月2日在《郑州日报》发布《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组织编印《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资料汇编》(文字篇)和《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数字篇·上下卷);联合高校申报省级农业普查课题6篇、获奖5篇,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2篇;对全市农业普查80个先进单位、8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三是投入产出调查扎实推进。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郑州市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郑统〔2017〕85号),在落实办公条件、人员、印制调查方案、调查选点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千余人加强培训,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进行集中会审,多举措保证调查数据质量,为投入产出调查成果运用奠定基础。
(三)做好统计成果转化。一是坚持“服务导向”提升广度。郑州市统计局把“做好统计调查成果转化文章”作为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的有力举措,改版《郑州经济动态》《郑州统计概要》《郑州工业统计快报》《服务业发展动态》提高实用性,编印出版《郑州统计年鉴—2018》《郑州农村发展报告》《郑州统计视点》,发布《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撰写统计分析信息247篇,《2017年全市经济稳中有进 稳中向好》《郑州经济总量突破9000亿元》《郑州高质量发展态势良好》《公众对生态环境总体满意度较好》等百余篇统计信息被省市主流媒体、政府网站、《中国信息报》《河南工作》《中州纵横》《郑州工作》刊载,三篇课题荣获郑州市社科联优秀论文二等奖,二篇课题在全省统计系统优秀课题评选中荣获三等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深度。加强预警预判,针对突出问题上报《领导专报》,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统计要情汇报机制,密切跟踪郑州市工业利润、研发经费、工业投资、房地产销售等重点领域阶段性特征,撰写《1-4月份全市利润总额增速下降》《工业投资增速下降 投资后劲亟待加强》《郑州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优势渐行渐远》《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快增长 商品房销售低位运行》《郑州工业研发投入增速不高原因分析》等20余篇专题分析获得郑州市主要领导批示,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有效地推动作用。三是坚持“需求导向”提升精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对郑州市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开展了专项调查评估;坚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统计数据保障;搜集整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县(市)区及35个大中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立足统计数据编印《砥砺奋进四十载 阔步迈进新时代》一书,全面总结宣传郑州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成就;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GDP破万亿目标加强数据对比分析;按照河南省统计局要求,建立绿色发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统计制度;为市委市政府规划、方案、意见的出台提供意见建议;配合做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建筑业统计工作的意见》考核奖励工作;落实保障房网签政策,如实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对全市经济运行的趋势判断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写入党委政府各类报告。
(四)做好统计入库。一是“四上”单位入库审批工作扎实开展。抓好单位摸排和动态维护,建立周例会、月研判、季通报制度,加强专业联动和现场核查,发挥基层统计人员和网格长作用,利用省局反馈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以及工信、商务、建设等部门提供的线索,加强筛选跟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2018年全市“四上”单位入库1137家。二是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质量显著提升。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促,抓好正常经营单位的实地核实和平台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名录库维护更新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中部门单位信息和抽样调查单位信息,切实提高基本单位正常处理率。三是经济功能区调查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贯彻管理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经济功能区入区调查单位审核、纸质审批材料报送和申报系统填报等工作,审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圆满完成经济功能区在库单位建档立卡和核查工作,举办经济功能区名录库管理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经济功能区调查单位管理。四是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日益加强。及时做好产业集聚区地图道路更新、园区单位标注和数据上报,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地图进行产业集聚区入区单位的核实、定位、申报,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宣传集聚区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运用工作。
(五)做好统计开放共享。一是密切部门合作。通过进一步完善《郑州市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强化46个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部门联系制度,有效补充统计数据;申报或参与市政府重大课题研究;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各项调研、座谈、督导、考核近百余次,配合完成人才发展监测评价、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对县(市)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数据认定,对五职招商、质量强市、对外开放、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数据保障。二是加强区域交流。积极参与全国省辖市、副省级城市及沿海开放城市和全国省会城市、重点城市两个综合统计交流网的填报与交流工作,参加2018年第十一届中部省会城市经济形势座谈会,建立区域间统计工作交流学习和数据资料共享机制。三是建强开放窗口。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网、郑州市统计局内外网、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3800余条;全年共提供各类咨询服务200余件;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开展“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开展在线访谈对接群众统计需求;统计学会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六)做好统计改革重点任务。一是继续推进“三公”统计。继续完善各专业“三公”统计实施办法及数据评估方案,改进适用于县(市)区的可信度评分办法,建立查询、审核、评估、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数据审核认定办法,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有序推进“三新”统计改革创新。出台《郑州市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18)(试行)》(郑统〔2018〕75号),下发符合郑州实际的“三新”统计工作方案制度,按照《河南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核算方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编制方法,对2017年全市“三新”经济增加值总量、“三新”重点领域增加值和指数进行初步测算,逐步解决“三新”统计“进不来、抓不住、统不准”的难点问题,满足党委政府决策需要。三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国民经济核算,深入研究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当季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市季度GDP核算方案,规范县(市)区季度GDP核算方法,做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新文本实施的准备工作,探索参与河南省统计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继续开展非公有制经济核算工作;工业统计,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为实现省级产能利用率分季度发布提供基础资料;能源统计,加强能源供应端核算,实现能源生产与流通调查“四上”单位全覆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认真执行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财务支出法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对定期报表范围由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扩大到全部法人单位提前谋划、全力跟进;研发统计,开展企业研发会计科目设立情况调研核查,撰写《2018年郑州市企业研发会计科目设立情况调研报告》,测算制度变化影响程度,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引起重视,市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企业设置研发会计科目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建立研发费用会计科目,积极适应国家研发统计由项目归集法改为财务支出法的变化。四是全面推进四下企业调查改革。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征求意见、加强培训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加强统筹协调,梳理交接清单,把握时间节点,及时解决问题,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规下工业规下服务业创新调查顺利开展,实现四下企业调查改革工作不乱、资料不丢、数据不断、平稳交接。五是积极推进绿色发展统计改革。探索建立符合郑州实际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会同郑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郑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评价考核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评审办法,向市委市政府撰写了绿色发展统计工作及考核办法专题汇报材料,联合河南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根据绿色发展统计指标细化分解责任,进行绿色发展指标测算,对《2016年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进行深入解读。
三、持续强化“三个保障”,有效增强统计发展动能
(一)强化“双基”保障。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郑州市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评分标准》,统一质量控制流程,明确企业和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实现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全程留痕和数据质量的溯源问责。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数据决策服务平台、办公自动化(0A)建设和统计内网升级改造项目,开展调研学习,召开征求意见讨论会,组织现场演示观摩,确定办公自动化(OA)功能模块,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基层培训。举办县(市)区近两年来新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统计负责人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各专业采取“跨级培训、以会代训、实地教学、训考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近30余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宣传推广河南省统计网络培训中心网站,指导基层统计从业人员网站注册学习。
(二)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列入《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郑统〔2018〕23号),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统计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全市统计系统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和底线意识,自觉抵制代填代报、虚报瞒报,自觉防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制度机制建设。研究制定《2018年度郑州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2018年度郑州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统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统计执法案例指导和案卷评查制度,开展优秀统计执法案卷、行政指导案卷评查暨业务交流活动;开展“互联网+服务型行政执法”,在政府网站继续完善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指导规范,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中央有关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宪法、监察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通过制定《郑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郑统〔2018〕24号)、举办统计执法及行政指导业务骨干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县(市)区党校安排普法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加强服务型统计执法示范点培育。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服务型统计执法专项调研工作,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亮点、难点和弱点,找准短板,选树标杆,指导各县(市)区、各专业积极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水平提升和经验推广,继续支持新郑市作为全省统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培育,增加金水区作为郑州市统计系统新的县级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郑州市统计局社科处为市级示范专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对象,增加中牟县统计局和惠济区统计局为统计系统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对象。五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对“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统计行政处罚标准立案查处,目前,已经处罚结案5起,另有10余起统计违法案件正在办理中。
(三)强化队伍保障。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重要要求,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做到“人尽其才、因才适岗”,保证人员合理流动,不断增强工作活力。二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坚持“个人与集体挂钩、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内部与外部考核挂钩”原则,研究制定《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民主测评、表彰奖励、领导评分、经验推广,对部门和个人工作任务进行分类、评分、汇总,正向激励、排位考核、监督问责、多措并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务实、公平、高效”的工作导向统领全局。三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举办“统计素能提升讲坛”,邀请多位专家学者讲解经济形势、“三新”经济、法律知识;贴合统计改革、重点工作和知识需求,合理规划培训内容,走进著名高校研修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和新入职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重点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专项工作培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加强学习教育,保密、安全、信访、人事、财务、新闻宣传等工作有序开展,岗位人员业务技能显著提升。四是汇聚精神文明正能量。以省级文明单位复验工作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围绕道德规范进机关、“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慰问帮扶、学雷锋志愿服务、庆祝建党97周年、颂扬传统节日文化等主题开展30余次集中活动,让精神文明深入人心,在共建共享中展风采风貌,汇聚起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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