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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15 15:47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模拟实施农业普查各环节,取得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经验,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范围和对象?
  本次综合试点选择荥阳市作为试点县(市), 荥阳市广武镇为试点乡(镇), 广武镇插闫村和孙寨村为试点村。
  (一)在荥阳市范围内全部乡镇进行乡镇普查试点表的填报。
  (二)在广武镇范围内全部行政村进行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的填报。
  (三)在插闫村和孙寨村范围内全部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填报
   (四)在插闫村和孙寨村两个行政村范围内开展普通农业经营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试点表填报。
    三、主要内容?
  (一)普查小区划分:按照普查区划分工作细则,借助卫星影像和第三次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成果,划分普查小区,检验普查区划分工作细则是否可行。
  (二)普查员培训:通过试点培训,摸索正式普查时普查员培训的有效组织方式和内容讲解方式。
     (三)清查摸底: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要求的方法和步骤,对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或单位进行查找、清理、确定普查对象。检验按照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能否不重不漏识别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对象。
     (四)入户访问登记和组织填报:访问和组织普查对象,分别使用PDA和纸介质填报普查试点表。
     (五)测试、评价普查内容和指标。
     (六)测试PDA数据采集、传输以及平台数据汇总流程。
     (七)测试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进行评估与分析。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5日-7月20日)
  1、成立普查试点机构(5月25日-6月25日)
  综合试点工作由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普办)统一领导,荥阳市、广武镇农普办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普查分级组织和领导模式,郑州市成立以市统计局局长万永生为主任,副局长孙玉平为常务副主任的试点办公室;荥阳市成立以统计局局长李冠顺为主任,副局长楚跃华为常务副主任的综合试点办公室;广武镇成立以统计站长秦莲英为主任,张凤为副主任的综合试点办公室;插闫村和孙寨村分别成立了以村委书记蒋长水和孙更顺为组长的综合试点工作小组。                          
  2、落实试点工作人员(6月25日-7月5日)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荥阳市、广武镇从当地政府机关或基层组织抽调一定人员,或从当地招聘符合普查要求的人员,组成试点基层工作人员。
  3、清查摸底(6月20日-7月10日)
  试点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由荥阳市、广武镇、插闫村和孙寨村的农业普查试点机构组织普查员进行清查。试点村以外(试点乡镇范围内)的农业经营单位,由荥阳市、广武镇的农业普查试点机构组织其所在村相关人员进行清查。
  清查摸底以绘制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地图为依据,通过各种方法搜集资料,列出住户和单位的清查摸底名录,按目录进行逐户、逐单位的清查,将清查情况分别填报到住户、单位摸底表中,并确定需要进行普查表登记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
  在清查中发现登记对象家中无人、普查小区内普通户和规模户划分不清、普查单位重填漏填等问题时,要上报试点工作组,逐条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4、试点工作物资准备(6月15日-7月15日)
  一是普查员、普查员标识牌制作;二是普查员用具购置(包括手提袋、笔记本、笔、水杯、雨伞、文件夹、被访农户纪念品等);三是普查车辆准备;四是普查员培训地点及吃、住、行安排。
  5、数据处理准备(6月15日-7月15日)。
  一是试点用PDA落实。二是程序安装及开发等准备工作。
  6、宣传动员(6月20日-7月20日)
  荥阳市、广武镇及试点村普查试点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试点,探索农业普查宣传的方式和方法。
  (二)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日-7月29日)
  1、组织培训(7月21日-7月23日)
  对试点机构工作人员及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组织培训,重点内容是农业普查的清查摸底、普查试点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PDA的使用等。本次试点培训由郑州市综合试点办公室负责。
  参加培训人员:(192人)
  郑州市农普办30人;荥阳市农普办24人;郑州市15个县市区,每个县区3人(惠济区6人);荥阳市14个乡镇(办),每个乡镇(办)2人;广武镇43个行政村,每个村1人;惠济区8个乡镇(办),每个乡镇(办)2人。
  培训地点:荥阳市荥阳宾馆。
  2、试点登记(7月24日-7月28日)
  在普查区按农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名录,由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访问普查对象,入户登记并填报。
  本次试点农户和规模农业经营户的登记与清查摸底同步进行,即在清查摸底中对确定为登记对象的住户,在填写完清查摸底表信息后,直接进行农户或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试点表和PDA的填报。
  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待住户表登记结束后,按照统一的分组进行登记填报。
  乡镇和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由郑州市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领导,荥阳市普查机构和广武镇普查机构统一组织,由乡镇政府统计机构和村委会有关人员填报。
  普查试点表的时间点指标填写2015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报2015年全年的数据。
  3、审核、录入和数据处理(7月24日-7月29日)
  使用PDA采集填报的普查数据,利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录入、审核和传输。对PDA使用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4、试点总结(7月29日-8月2日)
  试点过程中要建立试点工作日志,详细记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内容。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可行性,分析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总结报告由荥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3日前上报郑州市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郑州市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于8月10日前上报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普查区划分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在第三次经济普查电子地图基础上划分农业普查小区?
  (二)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细则是否可行,能否识别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
  (三)规模经营标准是否合理?按试点方案中规模经营标准能否识识别规模农业经营户?
  (四)按照在地原则,能否找到县(市)区域内全部农业经营单位?如何保证单位登记不重不漏?
  (五)普查指标是否达到反映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新变化的设计意图?普查内容是否基本符合需求,指标分类和解释是否完整、准确,收集是否简便,填写是否方便,可获取性如何?
  (六)普查小区划分、查清摸底、登记等工作细则是否清晰、可行?
  (七)如何向普查对象宣传农业普查并使他们更好地配合普查?
  (八)普查培训工作如何组织才能使普查员更好地掌握普查登记、使用PDA等技能?
  (九)针对PDA使用流程,在初始设置、普查表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等各关键环节有那些难点对流畅性造成了影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十)普查实施的各阶段,特别是摸底、登记的工作量、工作强度以及时间安排。
  (十一)贫困村、贫困户的指向是否合理?农户对此的认知如何?是不是能真实反映贫困?
  (十二)村集体的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如何界定,有什么好的指标反映?
  (十三)本地区的普查员补贴标准应该是多少?
  (十四)如何通过考核奖惩的办法调动普查员的积极性?
  六、试点要求
  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办公室、荥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办公室应按照本方案组织试点。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是农业普查的重要环节,试点地区各级农业普查试点机构要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试点工作。普查机构在组织试点过程中,要突出体现普查工作中的政府行为。
  (二) 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质量。
     试点地区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级有关人员要参与试点工作全过程,抓好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三)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资料。
  试点结束后,试点县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及时向郑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办公室上报下列材料:
  1. 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对以上14个重点研究问题全部作出回答。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内容;
  2. 试点地区数据、汇总结果和分析报告;
  3. 对农业普查方案、实施细则的改进意见;
  4. 对农业普查组织实施的意见;
  5. 试点工作经费情况,包括宣传、培训和调查补贴等经费支出情况。
  七、试点方案的印发
     试点使用的各类普查试点表和试点方案,由郑州市农普办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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