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统计局
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郑政〔2023〕12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市1.1万余名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效落实普查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组建五经普领导小组和由35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16个区县(市)均成立本级经济普查机构,构建完成市县乡三级工作网络。各级普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河南省实施方案》,并组织区县(市)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系统化、持续性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定《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此次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兼顾调查内容及方法差异,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整合业务环节。对全市近508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使用全国统一采集模式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五)营造普查良好社会氛围。制定《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方案》和《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印发宣传海报、举办以经普为主题的统计开放日活动、启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发布微视频、开展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形式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认真落实普查数据随报随审,实现易错指标审核前置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复核。坚持实时监控、逐级审核把关,综合运用比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法,提高数据审核质效,提高普查源头数据质量,保证普查登记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6.6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8.1万个,增长46.9%;产业活动单位59.9万个,增加18.6万个,增长45.1%。
个体经营户78.3万个,增加28.4万个,增长57.0%。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8万个,占36.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7万个,占15.4%;建筑业5.6万个,占9.9%。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在城区内位居前三位的是:金水区13.3万个,占全市23.4%;郑东新区8.4万个,占全市14.8%;二七区4.7万个,占全市8.2%。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在县域内位居前三的是:新郑市3.3万个,占全市5.9%;荥阳市2.3万个,占全市4.1%;巩义市2.0万个,占全市3.5%。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郑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2.5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113.8万人,增长22.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7.9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84.8万人,减少6.2万人,下降3.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27.7万人,增加120.0万人,增长3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9.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2.6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4.2万人,占17.0%;建筑业88.9万人,占14.5%;制造业78.6万人,占12.8%。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在城区内位居前三位的是:金水区110.7万人,占全市18.1%;郑东新区73.2万人,占全市12.0%;二七区62.2万人,占全市10.2%。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在县域内位居前三位的是新郑市49.2万人,占全市8.0%;荥阳市28.6万人,占全市4.7%;新密市24.4万人,占全市4.0%。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万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9万亿元,增长4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2.3万亿元,第三产业15.7万亿元。从负债看,2023年末,郑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7万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6万亿元,增长50%。其中,第二产业1.5万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2万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郑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2万亿元,比2018年增加2.0万亿元,增长64%。其中,第二产业2.2万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0万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0万个,从业人员58.7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80.6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57个,从业人员14.0万人,营业收入6050.1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万个,从业人员4.6万人,营业收入650.7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3.9万个,从业人员32.7万人,营业收入1367.2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万个,从业人员7.4万人,营业收入612.7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78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2个。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59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92.8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27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1.4亿元。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5万人年,R&D经费支出204.7亿元。
总体来看,郑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普查资料的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推动郑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 |
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4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371-67176787
网站标识码:410100005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