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统〔2003〕47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郑州出口加工区、市局有关处(室)、队,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基本单位清查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对2003年基本单位统计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基本单位统计情况,为了快速、高效地组织今年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工作,特制定《郑州市2003年基本单位清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分工协调,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办统计信息中心的力量,将单位清查与统计登记及年审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清查促登记,以登记完善、补充清查,并按照方案中要求,规范调查操作程序,切实组织好本区域的基本单位清查工作。
市局各有关处(室)、队是本专业名录库的第一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安排,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附件:1、郑州市2003年基本单位清查方案
2、2003年郑州市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时间流程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郑州市2003年基本单位清查方案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对2003年基本单位统计的总体要求,为了快速、高效地组织今年全市基本单位清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依据2003年全省统计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的基本单位清查要实现以下五个目的:
1.查清一年来各类基本单位总量、规模、结构、属性的变化情况,满足更新、维护名录库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
2.在清查单位的基础上,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3.为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和完善经常性服务业统计制度,弥补核算资料缺口,不断健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基础信息;
4.为科学组织各项统计调查提供准确的总体;
5.为科学评估国民经济核算有关数据,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本依据。
二、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是各级行政区域内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从事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单位,虽领取个体营业执照,但达到现行统计规模及以上的工业、餐饮业个体经营单位(户),也列入这次清查范围,视同法人单位处理。达到现行统计规模的工业、餐饮业个体经营单位(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登记类型的确定,按国统字【1999】2号和豫统制【2000】1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清查内容的变动及工作重点
本次清查的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主要属性、单位基本经济活动和单位的其它信息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设置基层调查表式四张:即《法人单位基本情况》(J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J101-2表)、《法人单位核查表》和《产业活动单位核查一览表》。今年基本单位统计指标的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甲)”(J101-1表)
(1)在“19控股情况”的选项中增加了“3集体绝对控股”和“4集体相对控股”分组。
(2)在“21企业资产情况”统计中,对“实收资本”的细项“法人资本”进一步细化,增加了“其中‘私营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增加了“年末资产总计”项,取消“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指标。
(3)在“22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增加了“2.实缴税金”项;取消“22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中由工业企业填报的“工业企业规模”。
(4)在“07行业类别”中的“主要业务活动”下增加由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填报的“4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经营类别”。
(5)取消“15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中“原标准”项;在“15企业资质等级”后增加由住宿业填报的“24是否星级宾馆”。
(6)取消“16产业活动单位数”中原“社会服务业”分组。
(7)增加“26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乙)”(J101-2表)
(1)在“07行业类别”中的“主要业务活动”下增加由批发零售贸易业单位填报的“4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经营类别”。
(2)在“22主要经济指标”下增加了“实缴税金”项。
为了满足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健全服务业统计,弥补国民经济核算缺口,提高国民经济核算质量的要求,本次清查将仓储业(58)、出租车客运(5330)、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57)、计算机服务业(61)、软件业(62)、住宿业(66)、租赁业(73)、商务服务业(74)、科技交流和推广业(77)、居民服务业(82)、其他服务业(83)、娱乐业(92)等服务业单位作为清查工作的重点行业,对这些行业采取逐个发表调查的方式取得资料。本次调查的重点指标是企业资产情况、控股情况、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营业状态、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批发零售业商品年销售额、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资料。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批发零售业商品年销售额等指标填报“1-9月份实际”。各调查指标的解释详见《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中“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四、清查时间与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时间定为9月底至11月中旬,调查时点为2003年9月30日。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于11月15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市统计局,经市局各专业审核认定后上报省局。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于12月上旬将省局最终认定的清查结果,反馈给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及有关专业使用。
本次清查仍按《河南省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流程》要求,采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分专业实施的工作模式。设计管理部门负责方案设计、贯彻,数据处理程序的设计,统一管理数据、组织数据处理和上报,协调各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局内各专业的清查工作;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基本单位的清查,数据的录入、审核、修改、查询等有关数据处理工作。
本次清查主要以全市2002年基本单位清查名录库及工商、民政、编委、教育、司法、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2003年的行政登记资料为线索,采用发表调查和核查两种方式组织调查。具体为:
(一)对所有的企业法人单位均采取发表调查的方式进行。仓储业(58)、出租车客运(5330)、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57)、计算机服务业(61)、软件业(62)、住宿业(66)、租赁业(73)、商务服务业(74)、科技交流和推广业(77)、居民服务业(82)、其他服务业(83)、娱乐业(92)等服务业单位(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单位)和新增法人单位及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新增的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发《法人单位基本情况》(J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J101-2表)进行调查。对其他企业法人单位发《法人单位核查表》进行调查,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随法人单位以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的方式进行核查。
(二)除重点行业单位和其他企业法人单位以外的,非新增的法人单位及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采用核查方式进行核查。
原为单产业法人单位现变为多产业法人单位,原单产业法人单位应修改原《法人单位基本情况》(J101-1表)中的有关标识,其本部和新增的产业活动单位应分别填报《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J101-2表)。
基层调查单位在填报调查表属性指标时,要按照《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填报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调查内容,以便基层统计部门能准确地对其属性进行判别。
五、清查的数据处理和资料上报
数据处理对清查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保证清查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清查工作质量优劣,最终体现在清查结果上。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清查仍采取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硬件环境、统一数据处理程序的原则,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组织实施。在数据的录入、修改、审核、评估、上报等环节,始终要贯彻集中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设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清查数据的集中管理。各专业的数据修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各级的数据要经过上级统计部门的审核、认定,只有经过上级审核、认定的数据,才能提供给同级各专业、调查队组织经常性统计工作和开展专项调查及有关部门使用。清查的数据处理程序由省统计局统一制发。
各级统计局设计管理部门要认真负责,及时解决清查中出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严密组织实施,做好具体的协调工作。2003年名录库经审核合格后,各级总库及分解专业库为2003年标准基本单位名录库,各级设管机构和专业不得改动。由标准基本单位名录库派生出的专业统计名录库(或抽样框),如需改动,应征得省、市设计管理处同意,由市局设计管理处修改后反馈专业使用。各级要按照本方案、《河南省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流程》、《基本单位统计制度》、《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设计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规范化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清查和数据处理工作,确保一次生成高质量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组织今年的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年报和明年的经常性统计调查奠定基础,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进程。
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于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清查结果的完整资料,即含有全部基本单位所有指标的数据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地址ZZPCC@MAIL.ZZ.HA.TJ)、综合表、分析表,清查审核认定表及评估报告(盖章送达),报市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
六、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确保数据质量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十分重视,出台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决定,各级政府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现状和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为了满足各界对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信息的需求,提高统计部门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水平,我们将在今年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调查制度是基于现行统计制度之上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各项统计调查的基础,同时更是加工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的基础与依据,是组织各专业统计的点名库(或抽样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建立,影响整个统计数据的质量。
开展基本单位清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积极探索健全、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的方法,一直是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是专业统计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第一年,关系到一个单位若干年内的定性问题,也是我们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调查的第一年,涉及到‘基数’问题,保证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质量就显得更为重要。各级统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协调,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分专业实施的原则和单位清查组织工作程序,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清查;各级统计设计管理部门要加强统一管理的力度,搞好与各专业间的协调,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抓好本地区清查数据质量的总体控制、审核及清查结果的评估及上报;各专业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做好本专业基层企事业单位新行业分类标准的认定及清查各环节的数据审核、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工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调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和案件,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二:
2003年郑州市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时间流程
时间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部门 |
9月30日前 | 布置2003年基本单位清查和统计登记工作 | 市局设计管理处 |
分解反馈名录库及有关线索 | 市局设计管理处 | |
10月1—11月15日 | 收集有关线索,按在地原则清查核对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开发区统计部门 |
对县市区单位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抽查 | 市局设计管理处和有关专业处 | |
录入、审核无误上报郑州市统计局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开发区统计部门 | |
11月16—24日 | 汇总审核全市单位清查名录库,查询反馈错误清单,按专业分解反馈名录库给市局有关专业处室队 | 市局设计管理处 |
审核本专业名录库,对口反馈错误清单并查询、修改 | 市局有关专业处队 | |
根据查询审核修改差错无误后再次上报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开发区统计部门 | |
11月25—30日 | 核查错误清单,填写本专业名录库审核认定表 | 市局有关专业处 |
审核、汇总、上报单位清查结果 | 市局设计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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