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统〔2003〕49号
各县(市)、区统计(计统)局:
现将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比的通知》(豫统文【2003】1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市统计局将在评比的基础上,推荐1-2份优秀案卷参加全省的评比,并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全市统计法制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〇〇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