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统〔2003〕54号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
郑州市统计局1994年12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房改制度的规定,我局拟按房改优惠政策出售公房2415.91平方米,评估费用为12268.52元,由于我局系市财政全供单位,经费紧张,特申请减免评估费。
可否!请批示。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