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调〔2005〕2号
各县(市)、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
国务院决定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此项调查包括了劳动力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的对象广、指标多、技术要求高。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3月22日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05]24号),对组织领导和调查经费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6月23日召开的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电视电话会上,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王明义提出: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全省县以上调查机构“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在距调查登记时间不足4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逐步进行。请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尽快落实调查经费,确保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和全省抽样调查总体安排,结合我市抽样调查工作的实际,调查经费按调查样本量和人均费用标准为核算依据,具体是:(1)、基本费用:主要包括通讯、交通、数据处理设备等调查的必需设备和日常公共费用,每个县(市)、区最少需要5万元;(2)调查费用:主要包括宣传、培训、会议、资料、调查用具和调查员补贴等费用,按抽中样本量人均6元标准执行(因今年的调查涉及到劳动力调查、全省3%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共三项调查,每项调查人均2元);(3)、各县(市)、区调查样本量以郑州市统计局认定数据为准。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务必于 7月20日前落实好调查经费。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将成立“四落实”督查组,在省检查前,对各县(市)、区“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期和未按标准落实调查经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