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发往 |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 签批 盖章 | 黄忠田 |
等级 特急 编号 |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保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十一”期间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保密检查。“十一”期间,各项活动繁忙,交往也相对增加,容易产生思想麻痹,制度松弛等现象。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抓住重点,对本单位“十一”期间的保密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通过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同志办公室、保密资料室内的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及载密光盘、磁盘,以及传真机、复印机的保密管理。 二、落实保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把具体保密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申公文处理、对外交往、探亲访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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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的要求。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归档。凡不按要求,造成丢失的要通报批评,造成泄密后果的,依法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保密纪律。要加强对“十一”期间保密工作的领导,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中共郑州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国家保密局
20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