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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11-22 00:00  

各处(室)、队、中心:

为做好全市统计工作总结,根据局领导要求,请各处(室)、队、中心结合年初工作部署,就本部门2005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局办公室(zzbgs@mail.zz.ha.tj)。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点面结合,具体生动。要用数字说话,力戒空话、套话,切实总结出本部门的工作特点。

二、2005年是“十五”末年和“十一五”基期年,总结中不仅要体现今年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还要体现“十五”以来本专业、本部门在统计改革、统计服务、统计调查、统计基础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创新,取得的成绩。

 

 

局办公室

20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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