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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6-06-26 00:00  

各县(市)、区统计局、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统计上划分城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6〕60号)和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城乡地域库的通知》(豫统文〔2006〕5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准确划分城乡,统一各专业城乡划分口径,建立各专业统一使用的《城乡地域库》,郑州市统计局、郑州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现将城乡划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划分是统计系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农业普查和计算城镇化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划分的各项工作,郑州市统计局、郑州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决定成立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李国立为组长、设计管理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人口就业处共同组成的城乡划分业务协调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城乡划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城乡划分和建立《城乡地域库》的工作。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积极参加并承担具体工作任务。设计管理、农业普查、人口统计、名录库管理等专业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各县(市)、区应于7月13日前完成城乡的实地划分工作,并分别将本地区分村委会、居委会的城乡划分资料和城乡划分工作总结报送给市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

五、各县(市)、区和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上下配合,协调一致,按时完成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城乡地域库》。为保证城乡划分工作顺利完成,各地应在经费、设备、人员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附件 一: 郑州市城乡划分业务协调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二: 郑州市城乡划分工作方案

 

 

 

郑州市统计局          

郑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一:

郑州市城乡划分业务协调工作组成员名单

 

  长:李国立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程胜先  市统计设计管理处处长

        孟玲武  市普查中心主任

王振秋  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副主任

李秋峰  市人口就业处处长

  员:杨军辉  市人口就业处工作人员

李万勇  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业务组工作人员

 


附件 二:

郑州市城乡划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6〕68号)和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城乡地域库的通知》(豫统文〔2006〕5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城乡划分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为了准确划分城乡,客观反映我国城镇和乡村的社会、人口和经济发展状况,科学评价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水平,统一各专业城乡划分口径,建立各专业统一使用的《城乡地域库》。

二、范围、内容和重点

城乡划分的范围就是郑州市全部行政区域。

城乡划分的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属性代码、村级区域的户籍人口、计生人口、外来人口、其中外来半年以上人口、外出人口、其中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等。具体调查的指标与表式附后(见附表)。

城乡划分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

三、时间

全市城乡划分时间从2006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

调查的时点资料是2006年3月31日,时期资料填报2006年一季度数据。

四、准备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城乡划分和建立《城乡地域库》的工作。

2、选调人员。

在城乡划分期间,负责实地划分的基层统计部门和农业普查办公室应配备相应的人员,以确保城乡划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和当地民政、建设、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联系,组织乡(镇、街道)收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地域、建成区、户籍人口、计生人口、外来(出)人口等相关资料。

五、主要步骤

为保证城乡划分工作质量,城乡划分工作具体实施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培训工作(6月23-24日)。

培训是城乡划分的重要环节。市统计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及其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

第二步,整理行政区划代码、绘制行政区域草图(6月25-27日)。

①各县(市)、区统计局,经过与当地民政部门核实,整理出本地区12位行政区划代码。

②绘制行政区域草图。

对于城市市区,绘制本辖区行政区域图,标识出乡(镇、街道)的区域及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

对于县(市),绘制县级行政区域图,标识出乡(镇、街道)的区域及县(市)、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标识出建成区域。城关镇要特别标识。

对于乡(镇、街道),绘制乡(镇)行政区域图,标识出村(居)委会的区域及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

第三步,现场划分和编码(6月28日-7月3日)。

12位行政区划代码为基础,依据实际建设的连接情况,判断城乡属性,编制城乡属性代码。

县(市)、区统计局判别乡级区域的城乡属性,对街道、镇、乡编制乡级属性代码;

乡(镇、街道)判别村级区域的城乡属性,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编制村级属性代码。

第四步,填报城乡划分情况表(7月4-7日)。

填报城乡划分情况(Cx101表),包括户籍人口、计生人口、外来人口、其中外来半年以上人口、外出人口、其中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等指标。

第五步,检查(7月8-11日)。

对已确定的城乡属性进行检查,即检查乡级和村级的城乡属性,特别是连接区域的判别是否准确。

检查乡级属性代码与12行政区划代码是否对应准确,并利用审核程序进行查验。

检查城乡划分情况表中人口指标填报情况。

第六步,总结上报(7月12-13日)。

全面总结本地区城乡划分工作,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城乡划分工作的经验、出现的问题、难点及解决办法等。

将检查通过的城乡属性标识代码加12位行政区划代码以及相关的人口资料和城乡划分工作总结逐级上报。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006年7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至郑州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

第七步,复查(7月14-19日)。

市统计局、农业普查办公室于7月中旬选定1个城关镇、1个城乡结合乡(镇)、1个乡(镇)进行实地复查并填写复查检验表,各县(市)、区应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复查。具体的郑州市城乡划分质量复查方案随后下发。

六、组织实施

城乡划分是统计系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农业普查和计算城镇化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郑州市城乡划分业务协调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城乡划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工作。各县(市)、区和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协调,认真组织本地区的城乡划分工作。设计管理专业负责12位行政区划代码的审核认定及总结上报工作,人口统计专业负责人口资料的审核认定,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各专业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质量,共同完成城乡划分工作,建立《城乡地域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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