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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02-20 00:00  

 

局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发[2007]34号《中共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通过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轮岗交流

(一)干部轮岗交流范围、对象

1、局机关中层领导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的正副职。我局14位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符合条件(正职9人、副职5人)。

2、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二)干部轮岗交流原则

1、局机关中层正副职原则上在本单位进行轮岗交流。

2、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同一处室的正副职不同时进行轮岗交流(一正多副的除外)。

(三)轮岗交流方式、方法

1中层正副职交流,由局党组研究提出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2、时间计算,这次交流轮岗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时间的截止日期均为20071130

3、填写《郑州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意向表》。符合轮岗交流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可填两个轮岗交流意向部门,于22212时前报人事处。凡不填写个人意向的,视为服从组织分配。

4、副科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组织要求

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轮岗交流的干部要充分认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大意义,服从组织决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免职或降职使用。

(五)完成时限

根据统计局的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20083月底前结束。

三、竞争上岗

(一)竞争职位范围

纳入局机关行政编制管理空缺的正副职领导干部职位。

(二)竞争上岗者应具备的条件与资格

1、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资格

1)局机关职位必须是已备案为国家公务员的在编正式人员。

2)竞争正科级领导职位者,须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争副科级领导职位者,须任科员三年以上;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6)竞争人事处长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德耀

副组长:张向明

成员:韩彦北  王停军  赵广程  江滨 张庆华  孙传峰  孙凤华  芦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向明任办公室主任,芦珊任副主任。

2、制定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制定实施方案,提交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3、组织动员。220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动员会议,学习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宣读《郑州市统计局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部署干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的意义、指导思想、遵守原则、纪律和注意事项,公布竞争者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和竞争上岗程序等,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积极参与竞争。

4、竞争上岗的职数和职位。

局机关现有5个中层正职空岗职位。根据现任中层正职领导轮岗交流后的实际空岗情况确定四个竞争上岗职位;本次竞争上岗中层副职领导职位根据正职调整后的空岗情况确定;非领导职位根据中层领导岗位调整后空岗情况确定。

5、申报职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自主申报竞争,同时填写《郑州市统计局竞争职位申报表》。竞争者申报时间为22212时前,过期不申报者视为弃权。

6、资格审查,确定和公布竞争人员。申报职位结束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公布符合竞争职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名单。

7、成立评委会和监督小组、计票小组。为了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有效监督,局成立竞争上岗评委会和监督小组、计票小组。评委会主任:李德耀;评委委员: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1位领导、市人事局有关部门1位领导、张向明、韩彦北、王停军、赵广程、江滨、张庆华、孙传峰、孙凤华、芦珊。

监督小组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计票小组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8、演讲、答辩。

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1)竞岗的条件和理由;(2)任职目标;(3)完成目标的措施;(4)完不成目标的自裁意见。

演讲顺序由抽签确定。

演讲要求:凡竞争同一职级的演讲者,实行回避制。每人演讲时间为15分钟,演讲剩余3分钟时,由监督人员报时提醒,演讲者不允许超过时间限制。演讲结束后,由评委主任向演讲者提出面试题目,面试回答限时3分钟。

9、评委评分。

个人演讲和面试结束后,评委会成员根据每个演讲者演讲和面试情况进行评分。评委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自我认知能力求职精神10分、分析判断10分、人际沟通能力10分,应变能力10分,决策能力10分,组织协调能力10分,创新能力10分,逻辑思维能力1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10分。评委打分之后,将评分表交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统计,统计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出有效票的平均得分。评委打分突破限定分值时,该评委评分表作废。

10、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在全局机关在职人员中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

11、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和评委评分的基础上,按照评委评分占70%,民主推荐分占30%的比例计算每位竞岗人员的总得分,进行排序。局党组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并形成考察材料,为党组研究确定人选提供可靠依据。

四、按干部选拔条例和程序组织备案

1、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个岗位的任职和轮岗交流人选。考察结束后,局党组要及时召开讨论决定任职和轮岗交流人选的会议,事先互相通气,不搞临时动议。党组会在听取考察情况后集体讨论决定任职和轮岗交流人选,讨论决定任职和轮岗交流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选择,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不搞平衡,不迁就照顾,不看面子,不论资排辈,正确处理群众公认和不唯票的关系,正确处理群众基础与实际工作能力的关系,对条件不成熟的不提拔使用,确保干部质量。

2、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备案。党组研究决定人选后,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程序办事,及时把群众推荐结果、党组会议记录、提拔人选的考察材料和任免表、交流轮岗干部任用表和公务员备案情况表及个人档案等呈递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备案。

3、对新提拔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组织部备案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新提拔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4、领导谈话,把好最后一关。组织部审查备案后,局党组正式下发任用文件前,局党组同新任职和轮岗交流的同志进行集体谈话,明确职责权限和目标任务,进行勉励和告诫。

五、纪律和监督

1、不准违反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条件、资格、程序和有关规定;

2、不准对公布的职位事先“内定”人选;

3、不准在竞争上岗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

4、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5、不准以领导小组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竞争上岗人选,讨论任职人选不准个人说了算;

6、不准泄露面试题目和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情况;

7、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扭曲事实真相;

8、不准拒不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局纪检组对竞争上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郑州市统计局中层干部竞争职位申请表》

     2《郑州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意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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