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