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郑州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局各有关专业处(室)队:
根据《河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基础建设发展规划》要求,河南省统计局制定印发了《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现将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豫统文【2011】1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遵照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三区”统计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郑州“三区”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估,由郑州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配合市局做好“三区”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并对所在地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统计工作进行日常督促、指导,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郑州市统计局将对达到示范标准的“三区”进行检查。
二、郑州市统计局负责对各县(市)、区统计局和“三区”统计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程序统一培训。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主题词:统计 三区 规范化 通知
郑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
河南省统计局文件
各省辖市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各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省局有关专业处、有关事业单位,省地调队有关专业处:
按照全省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河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省局在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现将本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全省“三区”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区”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估,先由省辖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由“三区”所在地统计局负责。省局对达到示范单位的“三区”统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二、“三区”统计要按照《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考核评估标准》,通过河南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业务平台(http://dcp.ha.stats.gov.cn/)按年度进行网上自评,每年
三、省局负责编写“三区”统计工作网上考核评估程序,对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业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各省辖市统计局进行程序培训,省辖市统计局负责县级统计局和“三区”统计人员的程序培训。
附件1: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
附件2: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附件1
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规范
“三区”是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简称, “三区”特别是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三区”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服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规范“三区”统计工作,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要求,结合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主要职责任务
“三区”统计机构主管辖区统计业务工作,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搜集、整理和上报辖区内社会经济基本统计资料和其它信息资料,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辖区基本单位调查,协助管理辖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对辖区内单位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有关单位发放基本单位调查表进行调查,保证所填报表完整、准确;对辖区内新增、变化、减少的单位情况,及时报送上级统计部门,由上级统计部门对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
(二)严格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统计制度,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负责辖区内所有行业统计报表的年、定报任务,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统计报表。
(三)承担上级部署的各项普查、专项调查和重点调查任务。
(四)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五)负责辖区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向上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违法案件线索,并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与案件。
(六)定期进行“三区”统计工作自评,并通过河南省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报送。
二、“三区”统计基础建设
“三区”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组织指导辖区内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和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三区”统计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统计专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并与各级政府统计信息网连通,有统计专用固定电话,有统计专用档案柜。
三、主要业务工作及基本操作规程
“三区”统计业务流程为:接受与布置统计工作→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处理→数据上报与查询订正→数据提供与开发利用→资料整理和归档等环节。
(一)接受与布置统计工作
接受上级政府统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三区”领导汇报,明确责任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数据采集与统计台帐
1、工作任务
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收集基层统计报表,对要求直接调查的按技术操作规程现场采集调查数据;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设立进度和历史统计台帐。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按统计制度规定收集基层统计报表,并填写统计报表报送签到卡,对缺报单位及时催报。
(2)调查单位一经确定,在执行期间不允许自行变动。确需调整变动的,必须经上级统计部门批准。
(3)基层统计报表要由统计制度规定的起报单位(户)起报,并按规定签名盖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填基层统计报表。
对要求现场调查的,须指派专人按调查方案要求,现场采集数据。
(4)“三区”统计要按规定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并指导辖区基层单位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原始记录要标准统一,收集齐全,数据真实。
(5)建立进度和历史统计台帐(电子台帐)。统计台帐的登录以统计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为依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三)数据审核与处理
1、工作任务
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进行审核,数据变动异常的要及时进行查询、核实,准确无误地进行数据录入、汇总。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对基层统计报表的审核:直接责任人首先对基层统计报表进行人工初审,主要检查指标填报是否完整、计量单位是否正确,并利用统计台帐等对数据质量进行判断,对变动异常的数据要及时查询核实。审核无误后,进行计算机录入审核,打印差错清单。对差错清单中的错误记录进行判断,属于录入错误的及时修改;属于填报错误的要查询基层单位,并做好报表审核查询记录,依据查询结果进行订正。
(2)对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①表内各种关系平衡、计算准确,逻辑审核通过。②与有关报表相关指标相衔接、相吻合。③同一指标增减幅度过大,必须查明原因。重点查询:增减趋势与宏观经济形势不符,月度、年度间增减速度异常,相关指标总量或增减幅度不匹配。
(四)统计数据上报与查询订正
1、直接责任人在统计报表报出前,填报统计报表报送流程卡,逐级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其审核流程为:报表直接责任人──“三区”统计负责人──“三区”统计主管领导。
2、纸介质统计报表填报或打印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读取顺利。上级统计专业要求网络传输的统计报表,必须实施网上报送。
3、统计报表送交领导审核签发时,须提交报表说明和主要数据评估报告。
4、直接责任人在统计报表查询期内,必须坚守岗位,对上级查询的问题核查清楚,及时答复。
(五)数据提供与开发利用
1、数据提供
(1)“三区”统计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提供制度,重要统计数据须经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反馈后,对外提供使用。
(2)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统计资料开发利用
(1)组织进行进度分析。利用“三区”统计资料,对“三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季度与年度统计分析服务。
(2)组织开展专题分析。根据“三区”发展热点和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题性分析。
(六)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
1、工作任务
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管理交接和管理制度。对统计资料(包括基层统计报表、综合统计报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实行档案化管理。
2、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1)制定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对各种统计资料管理的要求。
(2)各种统计报表在上报后要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按档案化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3)对网络传输和各种磁介质资料(包括基层企业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数据处理程序、各种统计分析资料等)要及时备份,有条件的应刻录光盘存档。
(4)资料交接。遇到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对所保管的统计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防止丢失和损毁,确保统计档案资料的连续、完整。
四、考核评估
根据目前我省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三区”统计工作的考核评估,由省辖市统计局负责。省统计局在省辖市对“三区”统计工作进行测评的基础上,对达到950分以上的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附件2
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监测考评标
20 年
项目 | 工作标准 | 代码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得分 |
合 计 | 00 | | 1000 | | | |
一、统计组织及工作条件 (200分) | 1、强化“三区”统计职能。 | 11 | 有专门履行“三区”统计职能的组织,得60分;在其他部门设置此职能组织,得40分;无此职能组织不得分。 | 60 | | |
2、有专用统计办公室。 | 12 | 有两间及以上专用统计办公室,得45分;有一间办公室,得35分;无专用统计办公室不得分。 | 45 | | | |
3、有统计专用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并和河南统计信息网连通。 | 13 | 有一台及以上统计专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配套设备且与各级政府统计信息网联网得40分;只有计算机没有与各级政府统计信息网联网得20分;没有统计专用计算机不得分。 | 40 | | | |
4、有统计专用固定电话。 | 14 | 有一部及以上统计专用固定电话得15分,没有专用电话不得分。 | 15 | | | |
5、有存放统计资料的专用档案柜。 | 15 | 有两个(组)及以上存放统计资料的专用档案柜,得40分;有一个(组)的,得30分;没有不得分。 | 40 | | | |
二、 统计人员 (200分) | 1、有明确的统计工作分管领导。 | 21 | 有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得30分;未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不得分。 | 30 | | |
2、有明确的统计工作负责人。 | 22 | 有统计工作负责人得30分;未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不得分。 | 30 | | | |
3、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 | 23 | 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得50分;配备人员少于二名专(兼)职统计的,扣20分。 | 50 | | | |
4、具备统计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统计数据处理和网上报送报表。 | 24 | 具备统计业务知识,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和网上报送报表的,得60分;否则按人员比例扣分。 | 60 | | | |
5、有健全的企业统计人员组织网络及联系方式。 | 25 | 辖区内企业及统计调查单位等有承担统计任务的人员,得3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30 | | | |
三、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540分) | 1、各项职责任务明确,规章制度健全。 | 31 | 岗位职责、资料搜集、数据评审、提供服务、微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制度健全,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 |
2、建立有辖区内完善的基层统计调查单位联系名册。 | 32 | 建立有辖区内完善的基层统计调查单位联系名册,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20 | | | |
3、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 | 33 | 能够按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辖区内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得50分;对于应该增加或删除而未及时更新的,发现一个单位扣5分,扣完为止。 | 50 | | | |
4、分专业按时、不重、不漏、准确收集基层单位统计报表。 | 34 | 能分专业按时、不重、不漏、准确收集基层单位统计报表,得100分;否则发现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100 | | | |
5、基层统计报表数据完整、计量单位正确、没有逻辑性差错,签字、盖章齐全。 | 35 | 基层统计报表数据完整,没有缺项,计量单位正确、没有逻辑性差错,有制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得80分;否则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80 | | | |
6、“三区”统计人员无代替基层单位填报报表数据现象。 | 36 | “三区”统计人员没有代替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填报报表数据的,得70分;如果有代替填报的,不得分。 | 70 | | | |
7、通过网上报送统计报表。 | 37 | 所有专业能按时通过网上报送统计报表,得60分;否则按专业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60 | | | |
8、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 38 | 准确及时报送报表得50分。有迟报、缺项、差错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50 | | | |
9、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 39 | 能设置和保存原始记录,并建立分专业主要数据进度和历史台帐的,得50分;否则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50 | | | |
10、统计资料开发利用。 | 40 | 能够提供进度和专题统计分析资料,得30分;否则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 | |
11、如实报送河南省“三区”统计工作自评情况。 | 41 | 在网上按时报送“三区”统计工作自评情况的,得20分。没有按时报送的不得分;有缺项和逻辑性差错的,差错一笔和少填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20 | | | |
四、 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 (60分) | 1、有明确的统计资料档案管理责任人。 | 51 | 有明确的统计资料档案管理责任人,得10分;未明确责任人不得分。 | 10 | | |
2、统计资料整理齐全,实行档案化管理。 | 52 | 对统计资料能够分类进行整理,卷内有目录,卷外有索引,得50分;未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的,不得分;未按照档案化要求整理资料的,每个专业扣5分,扣完为止。 | 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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