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令》、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课程:《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收费标准:按郑州市物价局核准收取培训费351元(含培训、资料工本等费用)。
四、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五、考试时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国家实行全国统考。时间为九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伊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伊河大厦10楼1004房间)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均可报名。
联 系 人: 胡 艳 刘艳红
联系电话:67177692 6717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