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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单位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07-25 00:00  

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市局有关专业处:

    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郑统〔20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认真做好“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内联网直报单位增减变动情况的核实及有关资料收集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为规范“两区”单位审批管理,对8月份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1、8月份申报单位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经7月初核实需要新增进入“两区”的联网直报单位;二是7月份新增、变更和退出“两区”的联网直报单位。7月初核实需要退出“两区”的单位,已经通过核查一览表上报的,不再进行申报。

    2、经确认需要新增、变更和退出“两区”的联网直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方法和流程进行申报。

    3、所有一览表除了随纸质材料报送,还要报送电子版文件。新增单位除了报送纸质材料外,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或房屋使用证明、位置图)还要扫描成图片上报,图片要求清晰,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每个单位的图片资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命名。

    4、8月份申报单位较多,申报时间延长至8月12日前。

    5、报送地址:郑州市伊河路26号伊河大厦10楼1009房间普查中心,邮编:450007

    联系人:刘京刚

    联系电话:0371-67175787

    电子邮箱:liujinggang@ha.sta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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