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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的通知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15-09-11 00:00  

各县(市、区)统计局,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统计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经济发展局:

为做好2015年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的清理工作,根据省局《关于抓紧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近期工作安排,进行再次清查。特别是本地区将统计部门列为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等第一责任单位等文件、规定和要求 ;政府部门直接给企业下达经济指标,明示或暗示企业按下达指标上报统计数据,要求企业上报数据前先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等文件、规定和要求 ;政府及政府部门明示或暗示及具体操控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于914日前将清理分类清单与清理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统计局设计管理处,同时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

联 系 人:宋 璐       联系电话 67177693

电子邮箱:zzsgc@ha.sta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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